朔州市醫療保障局

朔州市醫療保障局

朔州市醫療保障局是朔州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朔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朔州市醫療保障局
  • 所屬部門:朔州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朔州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訂並實施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訂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參與制訂全省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監督全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執行。
(五)組織制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訂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等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訂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市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信息、宣傳、保密、信訪、應急、值班、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資產管理、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負責醫療保障信息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經費及基金財務統一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二)基金管理科
擬訂全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及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擬訂並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待遇政策和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全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省駐朔和市屬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單位的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籌資和待遇政策。
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三)醫藥服務管理科
參與制訂全省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參與制訂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並組織實施,監督全省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執行。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協調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
(四)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
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加強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建設,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朔州市醫療保障局局長:齊雷

地理位置

朔州市醫療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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