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正式組建於1989年6月,隸屬於朔州市公安局,是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的職能部門。共承擔全市道路、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管理任務。內設9個職能處室: 辦公室、政治處、宣教處、計財處、指揮中心、秩序處、事故處、車管處、法制處;4個直屬大隊: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並下設一個事業單位:培訓中心。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規,承擔著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確保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任務,同時負有維護道路治安秩序的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朔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 組建時間:1989年6月
  • 隸屬單位:朔州市公安局
  • 處室設定:9個
簡介,職能,1、依法管理路面交通,3、依法管理車輛、駕駛員,4、依法處理交通事故,5、依法管理道路交通設施,6、交通法制管理,7、交通管理科學研究,信息化建設,

簡介

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正式組建於1989年6月,是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的職能部門。共承擔全市道路、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管理任務。內設9個職能處室: 辦公室、政治處、宣教處、計財處、指揮中心、秩序處、事故處、車管處、法制處;4個直屬大隊: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四大隊,並下設一個事業單位:培訓中心。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等法規,承擔著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確保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任務,同時負有維護道路治安秩序的責任。

職能

1、依法管理路面交通

(1) 秩序管理:管理和規範動、靜態交通秩序,糾正處罰各種交通違法行為;針對交通流量變化,調整交通流量流向,根據交通管理的實際需要,對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參與城市建設有關道路、大型公共建築、居住小區建設等設計、規劃及交通設施建設;對臨時占用道路行為、停車場(位)設定、道路改建工程及開闢道口、單位班車及公交線路站點實行審批;審批、辦理各種機動車通行證件。
(2)指揮疏導交通:通過科學、高效的交通指揮系統預防和處置各種交通意外,防止發生交通堵塞;受理"122"交通事故報警,及時妥善處理民眾反映路面上的各類交通問題。
(3)交通警衛:保衛重要領導、重要外賓行車交通安全;保衛各項重大活動路線、現場交通安全
2、依法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預防交通事故
在市政府領導下,依靠各級黨委和政府,實行交通安全綜合治理,協調指導各級交通安全組織,組織開展全市性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依法監督檢查社會各單位履行交通安全責任,對全市交通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獎懲;對發生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重大交通事故的單位、駕駛員依法進行追查處理,對違章、事故累計滿12分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和組織交通法規、場地復考。

3、依法管理車輛、駕駛員

(1)機動車管理:對本市機動車進行註冊登記,核發、換髮牌證,辦理各種異動登記手續;對新車、年檢車、在用車、延緩報廢車、事故車以及對參加重大活動的車輛進行年檢;對全市機動車保有量、發展狀況等信息進行匯總、分析,提供數據資料;對機動車實物檔案和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管理。
(2) 機動車駕駛員管理:對機動車駕駛員進行培訓、考核、核發駕駛證及年度審驗;對全市機動車駕駛員發展狀況進行匯總、分析,並建立實物檔案,實行計算機信息系統進行管理。
(3)對全市機動車駕駛學校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4)對六區縣交警大隊的業務指導和管理。

4、依法處理交通事故

接受交通事故報警,按規定勘查事故現場、調查取證、認定責任;對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進行傷殘評定及對交通事故物證、事故車車速進行檢驗鑑定;處罰責任者,調解事故賠償;查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5、依法管理道路交通設施

負責本市道路交通標誌交通標線、交通信號、交通隔離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的規劃設計、安裝施工、維護管理。

6、交通法制管理

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監督檢查交通民警執法行為,承擔交通管理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訴訟工作。

7、交通管理科學研究

通過對道路交通科學理論研究和開發套用高新科學技術,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豐富交通管理手段,實現交通管理的科學化和現代化。

信息化建設

公安交管信息化建設對深入推進各項公安交管工作,實現公安交警機關科學、持續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近年來,朔州支隊加強信息化套用作為助推公安交管工作健康發展的強大引擎,帶動了交管各項工作的整體推進。
一、實現從“金字塔”型向“扁平化”、“網路化”轉變。
一是建立新型信息化警務格局。通過廣泛的信息交流、共享利用,實現孟部長提出的“拉近指揮與實戰、機關與一線的時空距離”,使現場工作信息、指紋、圖片、圖像資料能夠及時上傳、查閱、比對。二是倡導警務信息社會化。利用走訪座談、新聞媒體、網際網路等多種形式加強與民眾間的信息互動,將觸角深入到社會各層面,牢牢把握情報信息工作的主動權。
二、實現從“傳統型”到“創新型”的轉變。
近年來,支隊多次開會強調民警牢固樹立“不懂計算機的領導將失去指揮權,不用計算機的民警將失去工作權”的憂患意識,把信息化套用變成一種自覺行為。支隊按照強制入軌、強力推進的總要求,全力教育和培養民警的科技意識,用科學創新的思維方式來引導工作實踐,在全警營造濃厚的信息化套用氛圍,促使廣大民警自覺地把信息化建設套用作為“常規武器”,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質量,提升實戰能力和水平。
三、實現從“經驗式、台帳式”向“電子化、數據化”的轉變。
一是實現基礎信息的精確定位。通過基礎信息的定位、比對、報警,突破傳統的辦案手段,拓展打擊犯罪的新方法、新途徑。在信息化建設過程中,支隊重點加強信息技術在偵察破案工作中的套用,為發現和抓獲肇事逃逸人員提供精確信息。二是實現複雜部位的實時監控,實現“精確制導”,極大提高了精確打擊能力,並有效降低了警力和資源損耗。三是實現信息資源的海量擴充。支隊積極推行全警信息採集工作機制,確保每名民警都能通過網路隨時獲取和處理警務信息,徹底改變傳統警務方式下信息封閉、效率低下的局面。同時,及時將桌上型電腦、錄音筆、數位相機、測速儀、酒精測試儀等裝備配發到一線民警,提升一些民警警務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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