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保障城市副中心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10條”意見

《服務保障城市副中心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10條”意見》2023年通州區人民檢察院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服務保障城市副中心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10條”意見
  • 頒布時間: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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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服務保障城市副中心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10條”意見》,其中明確,副中心將重點在深化公益訴訟檢察、加強大數據賦能法律監督工作、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等方面發力,依法服務和保障城市副中心醫藥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這也是全國首家基層檢察機關推出服務保障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意見》提出,在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維護醫療機構良好秩序方面,依法打擊各類非法傷醫、侮辱誹謗、誣告陷害、職業“醫鬧”等侵害醫務人員合法權益、擾亂醫療秩序的犯罪行為;積極預防和依法查辦醫療、醫保、醫藥等重點領域職務犯罪,正確區分醫療糾紛與醫療事故、醫療事故罪與非罪界限,依法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全力維護醫療場所公共安全。
在依法懲治醫療市場秩序犯罪,維護人民健康權益方面,依法嚴懲生產、銷售假藥劣藥、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等犯罪,嚴厲打擊從事非法行醫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游醫、假醫、“黑診所”,堅決嚴懲醫托、醫保詐欺,依法懲治醫藥、醫療器械、醫療服務等健康產業領域的侵犯財產及智慧財產權犯罪。
在嚴格落實罪刑法定原則,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方面,深入推進醫藥領域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探索成立第三方監管機制管委會、組建區級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庫,最佳化城市副中心涉醫領域法治化營商環境。
在強化刑事訴訟監督方面,加大對涉醫領域刑事立案、偵查、審判監督力度,加強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雙向銜接長效機制,推進“兩法銜接”信息平台建設和套用,常態化開展涉醫企業刑事訴訟“掛案”清理,堅決防止有案不立、以罰代刑、重罪輕判。
在加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方面,加大對醫藥衛生領域行政違法行為監督力度,深化副中心檢察“楓橋經驗”,依法穩妥做好涉醫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推動醫療糾紛訴源治理,促進案結事了政和。
在深化公益訴訟檢察方面,聚焦涉醫領域民生熱點問題,加大與行政機關協同力度,突出抓好醫藥衛生健康領域造成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侵害的案件。
在加強大數據賦能法律監督工作方面,充分發揮“12309+12345”聯動機製作用、法律監督數據模型套用效能,拓寬監督線索來源、擴大案件數量規模,深挖醫藥衛生領域涉法涉訴線索,依託科技手段持續提升檢察監督能級,助力醫療領域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在健全完善制度機制支撐方面,建立內外聯動機制,強化衛生行政管理部門、醫療機構、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審判機關的信息溝通與協作配合,暢通信息通報、案件移送、偵查取證、快審快辦。
在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方面,精準對接城市副中心醫產協同發展示範區建設需求,深入分析涉醫領域相關案件特點、規律與主要問題,充分發揮檢察建議、普法宣傳等職能作用,預防犯罪、防範風險、助力廉潔,促進醫藥衛生領域管理精治、共治、法治。
根據《意見》,通州區檢察院將深入推進醫藥領域涉案企業合規,持續加強與衛生健康領域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為推進新形勢下健康副中心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發布信息

2023年4月,通州區人民檢察院發布《服務保障城市副中心衛生健康高質量發展“10條”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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