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位存在蘭定理是一個數學術語。 基本介紹 中文名:有理位存在蘭定理 外文名:Lang theorem on exis-tence of rational places 有理位存在蘭定理,實函式域上有關實位存在性的重要結論.若F是實閉域R上的一個實函式域,x是F中有限個元素,則存在一個有理R位F-<R(X),使得.,i=1,2,..,n.該定理是蘭(Lang,S.)於1953年獲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