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爭議之經,古代基督教各地教會對可否列為正典存在不同意見的一些經籍。
3世紀時, 各地教會所使用的《新約聖經》的書目尚未統一,奧利金把當時流行的各種基督教經籍分作三類:第一類為一致同意列為正典的經卷;第二類為有少許不同意見的經卷;他認為二者都可列為正典《新約聖經》。第三類則為“偽經”。優西比烏則稱第二類經卷為“有爭議之經”。4世紀時,優西比烏在其所著《教會史》中所列“有爭議之經”計有:《雅各書》、《猶大書》、《彼得二書》、《約翰二書》、《約翰三書》、《啟示錄》和《保羅行傳》、《赫馬牧人書》、《十二使徒遺訓》、《希伯來福音》等。前6卷後被列入正典,後4卷終被列為外典。今傳本列為正典的《希伯來書》也曾一度被列為“有爭議之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