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技術需求挖掘及評價規範

《有效技術需求挖掘及評價規範》是2020年07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有效技術需求挖掘及評價規範
  • 標準編號: T/GDBCH 001—2020
  • 發布日期: 2020年06月09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7月15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費紅琳、倪向東、孫秀婷、胡幼華。

起草單位

廣州博士信息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企業技術需求挖掘的基本要求、服務內容、服務流程、服務評價與改進。 本標準適用於企業技術需求挖掘及評價對接服務活動。

主要內容

4 服務內容
4.1 需求挖掘
通過行業分析、數據採集、技術研討、企業家訪談進行的有效技術需求採集服務。
4.2 需求評價
結合採集的創新數據及技術研討結果,通過評價標準體系對需求進行全面評價的服務。
4.3 需求對接
面向技術的供需雙方,提供與對接相關的服務。
4.4 後續跟蹤服務
針對技術需求對接後,在將技術成果成功實現產業化過程所提供的配套支撐服務,主要包括創新方法培訓、技術需求運營、科技服務支撐及合作過程輔助等,以保證科技成果的成功落地,真正解決企業技術難題。
5 服務流程
與委託方簽訂服務契約,按契約約定付款。服務流程按確定的服務流程進行,其服務流程圖參見附錄A,主要包括:需求挖掘、需求評價、需求對接、跟蹤服務。
5.1 需求挖掘
通過行業分析、數據採集、技術研討、企業家訪談(即企業診斷的方式),深入了解企業的技術需求。
面向企業,通過走訪、召開會議的形式,採集亟待解決的技術難題、技術需求,並達成書面或口頭委託協定。
技術難題需求徵集的信息應內容包括:需求名稱、需求類別、需求內容、產學研合作要求、其他需求、擬投入資金、合作方式、單位名稱、單位地址、郵政編碼、聯繫人、聯繫電話、傳真號碼、E-mail,見附錄B。
5.2 需求評價
通過建立一套科學的評估體系,對第一階段採集的技術需求進行評估、識別、確認,最終形成一份切實可行、真實可靠的的技術需求信息表。其中,在建立企業技術需求的評價標準體系時,嚴格把握五條標準,即需求的完整性、可行性、先進性、經濟合理性、生產可行性,圍繞這五大方向,從二十二個指標設計,採用綜合評分法,以百分制計分,對企業技術需求進行全面評估、評分,可以更準確的判斷企業的真實需求,見附錄C。
5.3 需求對接
對採集形成的精準需求信息線上上平台進行數據入庫,再通過線上、線下的創新資源平台進行匹配,篩選合適的技術供給方,技術供需雙方進行選擇,再組織技術供給方進行合作考察,專家進行技術評測、實地考察等,形成初步的合作可行性方案,初步促進合作契約的簽訂。
5.4 跟蹤服務
跟蹤服務是保證科技成果對接轉化形成產業化推廣的重要環節,針對技術需求對接後,在將技術成果成功實現產業化過程所提供的配套支撐服務,主要包括創新方法培訓、技術需求運營、科技服務支撐及合作過程輔助等,以保證科技成果的成功落地,真正解決企業技術難題。
6 服務評價與改進
應定期或不定期的收集服務評價,對於服務不全面或不及時、服務過程不規範、委託人投訴及其他委託人認為不合格的現象,應及時制定措施,改進服務。
對於技術需求方和技術擁有方在履行契約過程中出現的糾紛或矛盾,服務應以解決問題為目標,以規則程式為手段,以協定和檔案約定為準則,公正合理地解除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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