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東縣民政局是會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東縣民政局
- 辦公地址:魚城街道人和西巷16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標準,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貫徹實施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劃界限,負責全縣鄉(鎮)行政區劃設立、命名、撤銷、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審核申報工作,組織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七)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八)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管理,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承擔城鄉老年社會組織管理工作。
(十)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依法依規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和社會福利、養老服務、殯葬服務、救助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負責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落實;承擔縣政府公布的審批服務事項規範辦理。縣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民眾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和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健康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縣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會東縣行政區劃圖。
會東縣民政局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績效管理、人事、機構編制、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五險一金的辦理和審核工作。協調處理有關民政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社會事務股(行政審批股)
承擔兒童福利、兒童收養登記、老年人福利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負責殘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難群體福利事業,指導並監督殘疾人社會福利機構、民政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婚姻管理推進婚俗改革、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負責福利彩票管理、慈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管理,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承擔政策法規、行政審批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社會救助股
擬訂全縣社會救助規劃、政策、標準並監督實施,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承辦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定醫療、住房、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指導監督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工作,協調跨鄉(鎮)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事務,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負責精減退職職工救助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基層政權建設股
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的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村(居)務公開。擬訂全縣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承擔鄉(鎮)行政區劃管理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和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負責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組織指導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會東縣行政區劃圖。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獲榮譽
2022年1月,獲得“四川省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