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昌縣農業綜合開發開發辦公室

根據規定,保留會昌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為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內設業務股、綜合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會昌縣農業綜合開發開發辦公室
  • 領導職數: 2人
  • 類型:事業單位
  •  職工:5人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贛州市委、贛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會昌縣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市字〔2002〕69號)和《中共會昌縣委、會昌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會昌縣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會發〔2003〕1號),保留會昌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以下簡稱縣農業綜合開發辦),為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內設:業務股、綜合股,領導職數:2人。全單位共有乾職工5人,其中:中共黨員4人。

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縣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制定項目管理實施辦法等制度。
(二)負責向市申報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組織和配合上級部門對項目進行審查、評估、論證;負責國家立項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年度計畫安排和審查、下達;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擴初設計的審定工作。
(三)統一部署、綜合協調全縣農業綜合開發工作,負責對全縣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組織實施、督促檢查和驗收。
(四)會同有關部門對農業綜合開發資金進行年終決算及審計。
(五)會同有關部門對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銀行貸款項目進行選項、評估和申報。
(六)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和人員培訓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宣傳調研工作。
(七)承辦縣政府和縣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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