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於2014年1月28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
  • 字號:法〔2014〕27號
  • 適用範圍:去昂
  • 地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法〔2014〕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根據中央《關於開展第二批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意見》,結合人民法院實際,現就在全國法院系統開展第二批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把握總體要求

深入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是黨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第一批活動的經驗和成果表明,在法院系統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是改進司法作風、強化隊伍管理的重要抓手,是踐行司法為民、加強公正司法的有效載體,對於提升隊伍素質、審判質量和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

全國中級和基層人民法院數量大、分布廣、幹警多,處在執法辦案第一線,承辦全國法院98%的案件,與人民民眾聯繫頻繁緊密,面對的矛盾糾紛具體尖銳,司法作風問題對民眾利益的影響更加直接。在中級和基層人民法院開展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對於提升法院隊伍整體素質、進一步改進司法作風、全面加強司法為民公正司法至關重要,必須作為重大政治任務,擺到突出位置抓緊抓好。

各級人民法院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第一批總結暨第二批部署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刻認識開展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搞好教育實踐活動的使命感和責任感。要堅持“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題,深入貫徹整風精神,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著力解決人民民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發揚認真精神,注重嚴格要求,把嚴的標準、嚴的紀律、嚴的措施貫徹到教育實踐活動全過程。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五個更加”要求,把三個環節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確保教育實踐活動不虛不空不偏,不走過場。要切實通過開展教育實踐活動,使黨員幹部思想認識進一步提高,作風進一步轉變,黨群幹群關係進一步密切,為民務實清廉形象進一步樹立,基層基礎進一步夯實,更好地為人民民眾提供司法服務。

二、結合法院實際,強化學習教育

學習教育是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的首要任務。要圍繞解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總開關”問題,組織廣大黨員、幹警認真學習中央規定的學習內容,深入開展馬克思主義民眾觀點和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增強堅持和貫徹民眾路線的思想自覺。在此基礎上,聯繫法院工作和幹警隊伍實際拓展學習內容,使廣大幹警準確把握貫徹民眾路線的實踐要求,增強在執法辦案中踐行民眾路線的行動自覺。

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要組織幹警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特別是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學習孟建柱同志、周強院長有關重要講話,充分認識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任務,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核心價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目標,進一步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切實打牢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

紮實開展司法良知教育。要深刻認識法院幹警最重要的職業良知就是司法為民,最核心的職業道德就是公正廉潔司法,引導廣大幹警強化維護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堅定信仰法治、堅守法治的職業操守,增強抵禦誘惑的道德定力,嚴格遵守職業道德準則,嚴格執行法官行為規範,把司法為民公正司法貫徹落實到執法辦案的各項工作和各個環節。

認真開展各項紀律教育。要把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審判工作紀律和相關法律法規作為學習教育的重要內容,引導廣大幹警強化紀律法規觀念,自覺做到心有戒尺、敬畏法紀,堅決守住紀律和法律紅線,堅決杜絕違反紀律法規、傷害民眾感情、損害民眾利益的行為。要運用反面典型案例,紮實開展警示教育,促使廣大幹警時刻保持警醒,嚴格約束自己。

三、聯繫執法辦案,查實找準問題

查擺問題是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的關鍵環節。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從法院工作實際出發,採取座談走訪、隨機調研、網路徵詢、登門入戶等方式,對照理論理想、黨章黨紀、民心民聲、先輩先進“四面鏡子”,重點查找“四風”方面突出問題、損害民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和聯繫服務民眾“最後一公里”的問題。

直接到民眾中聽取意見。要充分發揮中級和基層人民法院同人民民眾接觸頻繁、聯繫緊密的優勢,結合法制宣傳、巡迴審判、帶案下訪、回訪當事人等工作,依託社區法官、駐村法官、法官工作室等司法便民載體,組織幹警走進社區、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把面對面與背靠背結合起來,把個別聽與集體談結合起來,近距離聽取各界民眾意見,特別注意聽取案件當事人、律師等工作對象、服務對象的意見,深入查找司法作風突出問題,了解人民民眾司法需求。

運用多種方式查找問題。要高度重視民眾來信來訪,認真落實院長接待日等制度,透過民眾訴求查找問題。充分利用微博微信、院長信箱等載體,進一步拓寬民意溝通渠道,廣泛徵集民眾意見建議,通過網民留言查找問題。廣泛開展案件質量評查,深入剖析案件發回重審和改判原因,通過案件質量查找問題。認真開展審務督察和司法巡查,注重發揮廉政監察員職能,通過明察暗訪查找問題。在執法辦案中主動接受案件當事人監督,通過當事人反饋意見查找問題。

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中級和基層人民法院領導班子要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抓好會前談心、自我剖析、會上批評三個關鍵步驟,機關黨組織要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拿起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開展積極健康的思想鬥爭,通過自己找、上級點、相互幫,切實找準問題,深入剖析原因,形成思想共識,明確整改方向,達到“團結—批評—團結”的目的。

四、堅持問題導向,狠抓整改落實

整改落實、解決問題是開展教育實踐活動的根本目的。整改落實要注重解決實際問題,解決民眾身邊的不正之風,把改進作風的要求真正落實到基層,真正讓民眾受益。要堅持聚焦“四風”,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規定,切實解決學風不正、文山會海,脫離實際、脫離民眾,精神懈怠、不思進取,講究排場、鋪張浪費等普遍性問題。同時,要緊貼法院實際,立足審判職能,以人民民眾司法需求為導向,針對民眾反映強烈的司法作風和審判工作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狠抓整改落實,進一步提高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質量和水平,真正讓民眾辦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實惠,增強安全感、提高滿意度,切身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著力解決“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問題。要堅持不懈狠抓思想教育,組織幹警深入基層、深入民眾,感受民眾疾苦,強化民眾觀念,增進民眾感情,切實把人民民眾擺在心中最高位置。加強訴訟服務規範化建設,嚴格執行統一的工作流程、司法禮儀和服務規範,堅決克服高高在上、盛氣凌人的衙門作風,善於用人民民眾聽得懂、易接受的語言和方式進行溝通交流,努力為人民民眾提供熱情、文明、高效的訴訟服務。從嚴管理隊伍,強化正風肅紀,加強司法行為規範化建設,嚴肅查處執法辦案中冷硬橫推、吃拿卡要、敷衍塞責、推諉扯皮等行為,對民眾深惡痛絕的事零容忍,對民眾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保障律師依法履行職責,順利行使閱卷、舉證、質證、辯護等訴訟權利。

著力解決“立案難、訴訟難、執行難”問題。要加強立案大廳、訴訟服務中心等視窗建設,健全和完善視窗功能,為民眾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訴訟服務。因地制宜開展節假日預約辦案、巡迴辦案、網上立案、網上辦案等舉措,進一步加強人民法庭建設,方便民眾訴訟。加強對當事人的訴訟指導與幫助,強化訴訟權利義務、舉證責任、訴訟風險等事項告知,引導當事人理性選擇訴訟成本低、負面作用小的訴訟程式,努力避免或降低訴訟過程對當事人正常生產生活造成的影響。認真落實司法救助制度,完善訴訟費緩減免制度,讓有理無錢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認真實施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制度,加強點對點網路執行查控機制建設,大力推進執行指揮信息化建設,認真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努力讓打贏官司的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

著力解決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問題。加強司法廉潔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引導廣大幹警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潔操守,堅守公正廉潔司法的職業道德準則。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確領導幹部抓廉政建設的職責和許可權,形成責任明確、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的責任體系。加強司法巡查、審務督察工作,嚴格執行廉政監察員、法官任職迴避、防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主動接受當事人監督等制度,推進司法廉潔制度剛性運行。進一步暢通民眾投訴舉報渠道,嚴肅查處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為,以最堅決的態度掃除司法腐敗現象。堅持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促監督,大力推進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執行信息公開,最大限度壓縮“暗箱操作”、權力尋租的空間。全面實施量刑規範化工作,使量刑過程更加公開透明,進一步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促進嚴格公正廉潔司法。

健全完善改進司法作風長效機制。要著眼加強司法為民公正司法,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司法便民利民、司法公開、廉潔司法、審判管理等各項制度,同時對本地法院出台的相關制度進行分析梳理,行之有效的繼續執行,不適應形勢任務要求的及時修訂完善,存在的制度漏洞抓緊補上,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依靠執行制度實現改進司法作風常態化。

五、加強組織領導,注重銜接帶動

各地法院開展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要認真落實中央部署要求,在當地黨委領導督導下進行,時間安排和方法步驟按照當地黨委部署執行。要把兩批教育實踐活動作為有機整體,堅持上下聯動、前後銜接、相互配合、共同推進,促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水平整體提高。

落實領導責任。開展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中級和基層人民法院黨組要履行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把教育實踐活動緊緊抓在手上,發揮示範推動作用,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做好統籌謀劃、組織指導、推進落實、協調服務等工作。中級以上人民法院領導班子成員要各選擇一個基層法院作為教育實踐活動聯繫點,深入一線指導開展活動。

搞好銜接帶動。第一批開展活動的單位要克服過關思想,以釘釘子的精神,深入抓好整改落實後續工作,確保所有整改措施全部落實到位。推進第一批活動的成功做法經驗化、經驗認識理論化、零星探索系統化,進一步擴大實踐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論成果。加強對整改落實成果的宣傳,對開展第二批活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推進整改措施、制度成果在基層落地生根。繼續保留教育實踐活動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借鑑運用第一批活動經驗,採取實地檢查、情況通報、工作交流、會議推進等形式,加強對第二批活動的督促指導。

加強宣傳引導。充分運用《人民法院報》《中國審判》《政工通訊》、中國法院網等法院系統媒體,以及各級人民法院政務網站、機關區域網路、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宣傳中央有關精神和院黨組決策部署,宣傳開展活動的經驗做法和整改成果,宣傳活動中湧現出來的先進典型,通報損害民眾利益的反面典型,營造開展活動的良好輿論氛圍。

注重統籌兼顧。要把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同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和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精神結合起來,同做好人民法院當前各項工作結合起來,以教育實踐活動為動力,進一步做好審判執行工作,不斷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努力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紮實推進法院隊伍建設,全面促進人民法院工作科學發展,努力實現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

各地人民法院開展第二批教育實踐活動好的做法和成效,請及時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1月28日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