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台灣的合法繼承人其繼承權應否受到保護問題的批覆》在1984.07.30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台灣的合法繼承人其繼承權應否受到保護問題的批覆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頒布時間:1984.07.30
- 實施時間:1984.07.30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一九八四年四月二十四日關於袁惠等四人訴袁行健繼承一案的請示收悉。我們意見:一、袁行濂及袁行毅的五個子女均屬合法繼承人,他們雖然均在台灣,其合法繼承權仍應受到保護。根據黨和國家的對台政策,從祖國統一大業的需要出發,在審理上應予以方便。二、袁行濂既與原、被告均有信件來往,並明確提出繼承房產的意見,法院可以通過原、被告代為傳遞訟訴文書。對袁行毅的五個子女如能通過袁行濂得知他們下落,亦應照此辦理。三、袁行毅的五個子女,如經努力查詢,仍然聯繫不上,可以保留他們的應繼承份額,請房管部門代管。四、本案按請示所述情況,不宜中止審理,亦不宜動員原告撤訴。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