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同一被害人在同一晚上分別被多個互不通謀的人在不同地點強姦可否併案審理問題的電話答覆》在1990.05.26由最高法院研究室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關於同一被害人在同一晚上分別被多個互不通謀的人在不同地點強姦可否併案審理問題的電話答覆
- 頒布時間:1990年05月26日
- 實施時間:1990年05月26日
- 頒布單位:最高法院研究室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請示:一被害人在同一個晚上分別被3個互不通謀的犯罪分子在不同地點和時間實施了強姦。公安機關同時偵破,檢察院以一個案件起訴,法院是作一案審理還是分案審理?
經研究,我們認為,根據上述情況,這3個被告人的行為不屬於共同犯罪,而是各個被告人分別實施的各自獨立的犯罪,因此,應分案審理,不宜併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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