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民事案件解析(第2集)

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民事案件解析(第2集)

《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民事案件解析(第2集)》是2007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黃松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

基本介紹

  • 書名: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民事案件解析(第2集)
  • 作者:黃松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7年1月
  • 頁數:293 頁
  • 定價:35 元
  • ISBN:9787503668234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民事審判指愚匙恥導與參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編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大法官任主編。自創辦以來,已經逐漸成為發揮民事審判指導功能、為民事審判實踐提供參考作用的重要平台。尤其是該書中刊載的大量的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案件解析文章,因其以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民事終審判決為依託,充分闡釋囑嬸墊迎了最高人民法院處理相關案件的裁判思路,具有論理嚴謹、解析透徹、專業性高的特點,受到廣大讀者的歡迎。
為進一步發揮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案件解析在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方面的獨特作用,形成滿足讀者需要和方便讀者閱讀的長效機制,編者決定將自2000年至2005年《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中全部最高人民法院二審案件解析文章進行整合併獨立編輯成書,並計畫在今後每年定期出版。
此次編輯過程中,編者按照案件類型對所有解析文章進行了分類,並作了進一步的編校和梳理,還為較早出版的文章配加了法理提示,統一了文章的體例。
房屋聯建契約糾紛案
房地產項目轉讓契約還是合作建房契約——深圳市安益投資有限公司與深圳機場綜合開發公司合作建房契約糾紛抗訴隸
違約責任的認定與處理——深圳市城市建設開發(集團)公司與深圳國際展覽中心合作建房契約糾紛抗訴案
聯建、聯營之區別及聯營體內管理機構設定之爭的民事屬性——內蒙古天富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與內蒙古自治區醫院、內蒙古迭康醫療保健用品總公司、內蒙古自治區醫院保健分院侵權、聯營契約糾紛抗訴案
執行政府決定的行為是否構成違約——西安交通大學第:醫院與陝西惠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投資建房、房屋使用權糾紛抗訴案
合作建房契約糾紛中投資股權轉讓協定及補充協定效力的認定——輪迭發展有限公司、成潤房地產發展(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深建開發有限公司與深圳市人民拜格旋政府僑務辦公室、深圳市海外交流協會合作建房契約糾紛抗訴案
契約履行與契約約定不符的處理——深圳市晟長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與深圳市食品總公司合作開發房地產契約糾紛抗訴案
對合作建房契約糾紛的處理——交通銀行西安分行與海南華山房地產開發總公司合作契約糾紛抗訴案
項目合作法律關係中當事人解除權的行使——上海萬順房地產開發公司與永新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義烏永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作開發協定糾紛抗訴案
建築工程結算糾紛案
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範圍內訂立的契約條款,應當認定合法有效——湖南省金帆經濟發展公司與長沙市建築安裝工程套司、長沙市天心區城市建設開發公司工程款糾紛抗訴案
如何確認企業法人與其派出機構的訴訟主體地位——太平洋(福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鐵道部第十七工程局拖欠工程款契約糾紛抗訴案
繳納房屋配套費糾紛應以法律上的房屋買賣關係為依據確定案件當事人——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興威貿易有限責任公司與汕融(青島)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汕融(香港)地產發展有限公司繳納配套費糾紛抗訴案
關於建築工程承包契約糾紛的處理——義鳥市偉業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義鳥市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建築工程承包契約糾紛抗訴案
一審訴訟請求與二審抗訴簽局宙請求的關係——河北省石家莊市佛教協會與南京大地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糾紛抗訴案
貸款契約效力如何認定——孝感市城鎮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武漢東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武漢東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確認貸款契約無效糾紛抗訴案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契約中工期順延的認定及其責任肯奔察腿的承擔——蕭山市第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與海寧龍祥大灑店有限公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契約工程款糾紛抗訴案
怎樣認定事實上的合台茅笑同關係——內蒙古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內蒙古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創業服務中心與包頭潤華永慶建築公司、包頭市第二建築工程公司工程款結算糾紛抗訴案
訴訟時效的舉證與訴訟結果的關係——中國農業銀行新疆分行營業部、中國人民殃悼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鳥魯木齊市工銀房地產開發公司與鳥魯木齊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欠款糾紛抗訴案
鑑定結論應如何採信——長春北希發展有限公司與吉林省第一建築公司建築工程承包契約糾紛抗訴素
工程未經驗收,提前使用,出現質量問題,責任如何確定——敦煌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中國建筑西北設計研究院與甘肅省第日建築工程公司、原審第三人甘肅省地礦局第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隊拖欠工程款、工程質量糾紛抗訴案
企業法人分立後的法人對原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認定與處理——吉林明城鋼鐵總廠與通化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吉林市明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拖欠工程款糾紛抗訴案
契約效力的認定與處理——大連錦繡大廈有限公司與佳定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糾紛抗訴案
建築工程施工契約質量糾紛的認定和處理——烏魯木齊新扶桑投資開發總公司與新疆雛吾爾自治區第日建築工程公司建設施工契約糾紛抗訴案
運用證據規則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認定——陝西省寶雞縣文酒建築工程公司與寶雞石油機械廠建築工程結算糾紛抗訴案
企業法人資格之否定與審判實踐中證據規則之探討哈爾濱工業大學工程開發實業公司與中國國際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工程款糾紛抗訴案
工程質量存在問題,因超過訴訟時效而對建設方不予保護——江蘇省張家港市長江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江蘇省張家港市港務局與交通部第二航務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建設工程承包契約糾紛抗訴案
建築工程施工契約的內容與施工主體的資質對契約效力的影響——永州市建設委員會與陝西省房屋建築工程公司、肖放時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抗訴案
對工程造價鑑定問題異議的處理——中國建設銀行新疆石油專業分行與深圳康源設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潘聰裝飾工程結算糾紛抗訴案
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的效力及工程款的認定——蘭州二建集團有限公司與蘭州民族經濟開發公司建築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抗訴案
工程款結算依據的確定和違約責任的處理——中國建築第二工程局與河南裕迭置業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糾紛抗訴案
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所作出的鑑定結論如何予以採信——關於中國民用航空河南管理局與中國有色金屬工業第六冶金建設公司承包契約超付、拖欠工程款糾紛抗訴案
一審訴訟請求與二審抗訴請求的關係——河北省石家莊市佛教協會與南京大地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糾紛抗訴案
貸款契約效力如何認定——孝感市城鎮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武漢東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武漢東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確認貸款契約無效糾紛抗訴案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契約中工期順延的認定及其責任的承擔——蕭山市第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與海寧龍祥大灑店有限公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契約工程款糾紛抗訴案
怎樣認定事實上的契約關係——內蒙古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內蒙古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創業服務中心與包頭潤華永慶建築公司、包頭市第二建築工程公司工程款結算糾紛抗訴案
訴訟時效的舉證與訴訟結果的關係——中國農業銀行新疆分行營業部、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鳥魯木齊市工銀房地產開發公司與鳥魯木齊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欠款糾紛抗訴案
鑑定結論應如何採信——長春北希發展有限公司與吉林省第一建築公司建築工程承包契約糾紛抗訴素
工程未經驗收,提前使用,出現質量問題,責任如何確定——敦煌國際大酒店有限公司、中國建筑西北設計研究院與甘肅省第日建築工程公司、原審第三人甘肅省地礦局第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隊拖欠工程款、工程質量糾紛抗訴案
企業法人分立後的法人對原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認定與處理——吉林明城鋼鐵總廠與通化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建築安裝工程公司、吉林市明城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拖欠工程款糾紛抗訴案
契約效力的認定與處理——大連錦繡大廈有限公司與佳定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糾紛抗訴案
建築工程施工契約質量糾紛的認定和處理——烏魯木齊新扶桑投資開發總公司與新疆雛吾爾自治區第日建築工程公司建設施工契約糾紛抗訴案
運用證據規則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認定——陝西省寶雞縣文酒建築工程公司與寶雞石油機械廠建築工程結算糾紛抗訴案
企業法人資格之否定與審判實踐中證據規則之探討哈爾濱工業大學工程開發實業公司與中國國際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工程款糾紛抗訴案
工程質量存在問題,因超過訴訟時效而對建設方不予保護——江蘇省張家港市長江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江蘇省張家港市港務局與交通部第二航務工程局第四工程公司建設工程承包契約糾紛抗訴案
建築工程施工契約的內容與施工主體的資質對契約效力的影響——永州市建設委員會與陝西省房屋建築工程公司、肖放時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抗訴案
對工程造價鑑定問題異議的處理——中國建設銀行新疆石油專業分行與深圳康源設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潘聰裝飾工程結算糾紛抗訴案
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的效力及工程款的認定——蘭州二建集團有限公司與蘭州民族經濟開發公司建築工程施工契約糾紛抗訴案
工程款結算依據的確定和違約責任的處理——中國建築第二工程局與河南裕迭置業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糾紛抗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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