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關於修訂《檢察業務費開支範圍的規定》的通知在1986.05.05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財政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關於修訂《檢察業務費開支範圍的規定》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86年05月05日
- 實施時間:1986年05月05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檢察院, 財政部
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關於修訂《檢察業務費開支範圍的規定》的通知在1986.05.05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財政部頒布。
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關於修訂《檢察業務費開支範圍的規定》的通知在1986.05.05由最高人民檢察院, 財政部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關於修訂《檢察業務費開支範圍的規定》的通知 頒布時間 1986年05月05日 實施時間 1986...
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關於印發《檢察業務費開支範圍和管理辦法的規定》的通知第一條為適應檢察事業不斷發展的需要,加強業務經費的管理,保障各項檢察業務工作的開展,更好地發揮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作用,特制定本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
(一)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財政部關於印發〈檢察業務費開支範圍和管理辦法的規定〉的通知》(高檢會[1992]29號)和財政部《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的規定,制定縣級人民檢察院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的範圍分為日常公用經費、業務費兩部分。
一、各級人民檢察院在編報1991年度預算時,應參照1990年度實際支出數,根據高檢會(辦)字第7號檔案“各級財政部門對檢察業務經費實行單列戶、單獨列支”的規定,將行政費和業務費分開計算,按照實際需要數,認真進行編報。二、由於年初...
《最高人民法院、財政部關於法院業務費開支範圍的規定》在1985.09.20由最高人民法院, 財政部頒布。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保證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對法院業務費的開支範圍規定如下:一、辦案費 1.訴訟文書、表冊用紙及...
各級檢察院要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大中城市加快科技強檢步伐的決定》,推動檢察機關信息化建設進程。三、以深入貫徹落實30號檔案為主線,積極有效地爭取支持,加大檢察經費投入 9.全面貫徹落實30號檔案的各項規定,提高檢察...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的通知》在1998.06.08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認真貫徹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檢察院 頒布時間 1998.06.08 實施時間 1998.06...
解放初期關於人民檢察署、人民檢察院職能的規定與這一規定一脈相承。這說明,人民檢察機關自始就不是單純的公訴機關,而是監督國家法律在全國範圍內統一正確實施的法律監督機關。 1932年2月1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頒布了《軍事...
全國省、自治區、直轄市檢察長會議也提出,各級檢察機關要提請黨委和政府把檢察業務經費列入地方財政預算,單立戶頭、保證開支。會議之後,不少地方的黨委、人大常委會和政府十分關心檢察工作,幫助檢察機關解決實際困難問題,有的地方明確規...
最高人民法院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強公檢法部門罰沒收入管理和保證辦案經費的通知》的通知在1990.10.09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轉發財政部《關於加強公檢法部門罰沒收入管理和保證辦案經費的通知》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
這是人民法院實行“獨立行使審判權”、依法審判案件的一個重要條件。2.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要根據實際需要,按照《關於人民法院司法業務費開支範圍的規定》所列項目和幹部培訓計畫,實事求是地編報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核准後,本著勤儉節約、避免...
第一條 為了加強人民法院訴訟費用的管理,提高訴訟費用的使用效益,更好地為法院的業務建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國家有關行政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在2004.11.18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國家“十一五”規劃期間人民法院物質建設規劃》的通知在2005.12.08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國家“十一五”規劃期間人民法院物質建設規劃》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
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審查逮捕、審查起訴中排除非法證據的規則和關於完善查處刑訊逼供等涉嫌犯罪行為工作機制的規定。3、健全刑事審判監督機制,完善刑事抗訴制度。探索完善對死刑覆核程式和死刑執行活動的檢察監督制度。研究開展死刑覆核監督的措施...
中央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行政性收費收入解繳財政專戶的方式,依照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綜字〔1996〕121號)規定執行;地方各級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2、改革和加強刑事立案監督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商有關部門制定加強和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的具體規定,使立案監督工作規範化,強化立案監督的效果。 3、加強檢察業務工作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檢察業務工作的辦案規範和工作流程,形成確保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法務部解放軍總政治部關於印發《辦理軍隊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規定》的通知(2009年5月1日)辦理軍隊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
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轉發了《財政部、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監察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公安、檢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的規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 《財政部、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監察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加強公安、檢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行政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的規定》的通知 .人民網[...
第二條 提請檢察委員會討論的議題,應當屬於《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議事規則》第二條規定的內容。 第三條 檢察委員會討論的議題,由承辦部門、檢察委員會委員等提出議案草案、書面報告,報主管檢察長審批。 第四條 提請檢察委員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