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末松玄六教授在“最佳規模論”的基礎上,結合日本實際發展提出了“最適規模論”,用以解釋(中)小企業的存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適規模論
- 提出者:末松玄六
他首先區分了最大規模的最適規模和最大效率規模的最適規模。前者指以最大收益額所表示的最適規模,強調利潤的絕對量;後者指綜合考慮評價成本、銷售利潤率、總成本附加率等因素時綜合效率最大的規模,強調利潤的相對量。職業最大利益的規模即最適規模才是企業競爭優勢的真正體現,但二者往往並不重合。末松得出結論:中小企業只要能發揮自身優勢,自然可以調整到最適規模,獲得規模經濟,與大企業共存並取得不斷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