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浙江人—最美會計人

“最美浙江人—最美會計人”,是為在會計行業唱響主旋律,弘揚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引導樹立正確職業價值觀,激勵廣大會計人員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在浙江省“兩個先行”建設中乾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經浙江省功勳榮譽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由浙江省財政廳、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在全省範圍開展的評選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美浙江人—最美會計人
  • 舉辦單位:浙江省財政廳、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 
活動背景,主辦單位,通知檔案,

活動背景

為在會計行業唱響主旋律,弘揚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引導樹立正確職業價值觀,激勵廣大會計人員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在浙江省“兩個先行”建設中乾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經浙江省功勳榮譽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由浙江省財政廳、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在全省範圍開展了“最美浙江人—最美會計人”評選活動。

主辦單位

浙江省財政廳、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

通知檔案

浙江省財政廳 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關於開展 “最美浙江人—最美會計人”評選活動的通知
浙財會〔2022〕54號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宣傳部,省級有關單位:
為在會計行業唱響主旋律,弘揚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引導樹立正確職業價值觀,激勵廣大會計人員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在我省“兩個先行”建設中乾在實處、走在前列、勇立潮頭,經省功勳榮譽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決定在全省範圍開展“最美浙江人—最美會計人”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評選對象範圍包括浙江省內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中國註冊會計師、會計科研及教育工作者、會計管理工作者,以及積極傳播會計知識和會計文化、熱心會計公益事業的人員。重點向長期紮根基層一線,在平凡的崗位中兢兢業業、默默奉獻、任勞任怨、品格高尚、民眾認可的普通會計人員傾斜。
副廳級(或相當職級)及以上人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已獲“全國先進會計工作者”或“浙江省先進會計工作者”稱號的人員不參加評選。處級(或相當職級)人員評選比例不超過20%。
因執業活動違法、違紀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或因直接過失給本單位造成不利後果和不良影響的人員不得推薦。本人所在單位近五年記憶體在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且與本人執業活動或職權範圍有直接關係的,也不得推薦。
二、評選條件
推薦對象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愛國愛黨愛社會主義,嚴格執行會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專業素養和會計職業道德,德才兼備、勤勉盡責,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長期在一線會計工作崗位或艱苦邊遠地區工作,堅守會計工作崗位,兢兢業業、甘於奉獻、任勞任怨、品德高尚、具有良好民眾口碑的;
2.在會計工作中敢于堅持原則、嚴守底線,在保護國家、單位資金資產安全、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方面事跡突出的;
3.具有強烈的爭先創優意識和開拓進取精神,工作中勇於創新,在積極發揮會計工作職能、服務各項重大改革中奮發有為、事跡突出的;
4.在註冊會計師執業活動中堅持準則、誠實守信、客觀公正、勤勉盡責,努力維護行業形象和聲譽,推動行業改革與發展事跡突出的;
5.從事會計理論研究、會計專業教育嚴謹務實、鍥而不捨,不計名利、甘於寂寞,在會計理論建設、會計教育事業發展方面事跡突出的;
6.從事會計管理工作恪盡職守、克己奉公,具有強烈的奉獻精神和服務意識,在加強會計行業監管、貫徹會計法律法規、推動會計事業發展等方面事跡突出的;
7.運用財務會計專業知識,積極投身會計公益事業,不計報酬、無私奉獻,在會計知識和會計文化傳播及“三服務”等工作中事跡突出的;
8.其他在會計工作中具有先進、感人事跡的。
三、評選名額及推薦名額
“最美浙江人—最美會計人”評選活動自2022年起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不超過20名。
2022年度評選活動推薦名額:省級、杭州市、寧波市分別不超過4名、6名、3名,其他設區市不超過2名。
四、評選程式
(一)單位推薦。
各單位在廣泛徵求民眾意見的基礎上,對照評選條件,集體研究決定推薦人選。推薦單位須填報《“最美浙江人—最美會計人”候選人推薦表》(以下簡稱《推薦表》,可到省財政廳網站下載,網址:http://czt.zj.gov.cn)和撰寫推薦人選先進事跡簡介,並提供相關佐證材料。推薦單位應將被推薦人的《推薦表》和先進事跡簡介在單位主要公共場所進行不少於3個工作日公示,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符合評選條件後按規定報送,其中:省級機關、事業單位及省屬企業報送省級主管部門,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及市屬企業報送市級主管部門,其他單位(含中央在浙單位)報送單位所在地縣(市、區)財政局。
(二)縣級財政部門推薦。
各縣(市、區)財政局對單位報送的推薦材料進行審查,會同宣傳部門確定推薦人選後,將《推薦表》、先進事跡簡介及相關佐證材料等報送設區市財政局,具體報送時間、名額等由設區市財政局確定。
(三)設區市財政部門、省級主管部門推薦。
設區市財政局對縣(市、區)財政局報送的推薦材料進行審查,會同宣傳部門確定推薦人選後,於10月25日前將《推薦表》、先進事跡簡介及相關佐證材料報送省財政廳會計處。
省級主管部門對單位報送的推薦材料進行審查,按以下推薦名額確定推薦人選:省國資委、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不超過2名,其他省級主管部門不超過1名。於10月25日前將《推薦表》、先進事跡簡介及相關佐證材料報送省財政廳會計處。省財政廳會同省委宣傳部對省級主管部門報送的推薦人選進行初評,擇優確定4名省級推薦人選。
(四)組織評審。
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組織評審專家組,按照本通知規定的評選範圍和評選條件,對推薦人選的先進事跡等進行獨立評審,擇優產生不超過20名候選人。
(五)考察。
省財政廳組織考察小組,赴候選人所在單位及有關部門進行實地考察,形成考察報告。
(六)公示。
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根據考察結果,將“最美浙江人—最美會計人”候選人名單在省財政廳入口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單位、職務和主要事跡。公示期間如有對候選人提出異議的,由省財政廳組織調查核實。
(七)表彰。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調查核實符合入選資格的,由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進行表彰,授予“最美浙江人—最美會計人”稱號。
五、其他要求
(一)廣泛發動。
各地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最美浙江人—最美會計人”評選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部署,積極推薦人選。各級財政部門、宣傳部門要通過入口網站、新聞媒體、浙政釘、微信公眾號等多種途徑進行廣泛宣傳,並爭取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支持,擴大評選工作覆蓋面和參與度,做實做細最美會計人的發掘、選拔、推薦等各項工作,為評選工作奠定紮實基礎。
(二)加強宣傳。
各級財政部門、宣傳部門要加大對“最美浙江人—最美會計人”稱號獲得者宣傳力度,通過新聞媒體等渠道進行廣泛宣傳。省財政廳將協調《中國會計報》《浙江財稅與會計》等媒體進行報導。通過廣泛宣傳,充分激發廣大會計工作者的職業榮譽感和自豪感,積極營造“學最美”“爭最美”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持續關愛。
各級財政部門、宣傳部門要加強對“最美浙江人—最美會計人”稱號獲得者的日常走訪,及時了解其工作、學習、生活情況,結合當地實際給予更多的關心關愛。
浙江省財政廳
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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