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小璞

曾小璞

曾小璞,女,漢族,1972年4月出生,新邵縣寸石鎮人,大學文化,1990年6月參加工作,1993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湖南省邵陽市新邵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2年4月,曾小璞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曾小璞
  • 民族:漢族
  • 籍貫:新邵縣寸石鎮
  • 出生日期:197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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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7.09--1990.07  湖南省勞動人事學校學習
1990.07--1993.01  新邵縣花橋鄉人民政府
1993.01--1998.04  新邵縣嚴塘鎮政府
1998.04--2000.03  新邵縣國土局執法監察中隊
2000.03--2001.01  新邵縣國土局正股級幹部
2001.01--2006.02  新邵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副主任
2006.02--2012.08  新邵縣國土資源局副主任科員
2012.08--2013.02  新邵縣國土資源局總工程師
2013.02--2017.07  新邵縣國土資源局總工程師、礦產股股長
2017.07--2019.03  新邵縣國土資源局總工程師、總工程師
2019.03-2019.06   新邵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2019.06--2020.09  新邵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二級主任科員
2020.09--         新邵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22年2月,新邵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曾小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新邵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4月29日,據清廉邵陽訊息,經新邵縣委批准,新邵縣紀委監委對新邵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曾小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曾小璞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親屬贈送明顯超出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違反廉潔紀律,以借貸收息方式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曾小璞身為黨員幹部,背離初心使命,理想信念喪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不到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曾小璞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新邵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新邵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曾小璞開除黨籍處分;由新邵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典型通報

2022年11月,湖南省紀委監委對5起各地查處的自然資源系統損害營商環境問題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新邵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曾小璞利用職權在自然資源領域謀取私利問題”在列。
經查,2016年至2020年期間,曾小璞利用擔任新邵縣自然資源局(原國土資源局)礦管股股長、總工程師、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便利,在礦山資源儲量測量、採礦權保留、採礦許可證登記延續、資產評估業務承攬、礦產資源規劃範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總計44.5萬元。曾小璞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4月,曾小璞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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