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令濤(湖南省邵陽市大祥區羅市鎮希夷村黨總支部原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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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令濤,曾任邵陽市大祥區羅市鎮希夷村黨總支部書記。

2023年2月,曾令濤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38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曾令濤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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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曾任邵陽市大祥區羅市鎮希夷村黨總支部書記。

人物事件

開除黨籍

2022年1月,大祥區紀委監委對大祥區羅市鎮希夷村原黨總支書記曾令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曾令濤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紅包禮金;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以其親屬名義承包村里工程項目牟利;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詐欺犯罪被依法逮捕。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扶貧資金,涉嫌貪污犯罪;在工程項目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占有村委會集體資金,涉嫌職務侵占犯罪。
曾令濤作為大祥區羅市鎮希夷村原黨總支書記,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肆無忌憚騙取國家資金、侵吞扶貧資金、占有村集體資金,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大祥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曾令濤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法院判決

2023年2月7日,據“大祥發布”訊息,邵陽市大祥區人民法院對邵陽市大祥區羅市鎮希夷村原黨總支部書記曾令濤貪污、受賄、職務侵占、詐欺一案,進行了判決。
2017年至2020年期間,曾令濤利用擔任大祥區羅市鎮希夷村黨總支部書記的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國家扶貧資金;在工程項目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侵吞希夷村集體資金;2018年12月至2021年2月,曾令濤通過偽造契約、虛假交易、虛開發票以及誇大經營規模等方式,騙取國家專項扶貧資金。
法院審理後,判處被告人曾令濤犯貪污罪、受賄罪、職務侵占罪、詐欺罪,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38萬元;責令曾令濤退賠大祥區希夷村集體資金;依法追繳曾令濤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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