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褒(東漢明帝朝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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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褒,字叔通,東漢時期魯國薛人也。少篤志,有大度,結髮傳其父業,博雅疏通,尤好禮事。在位清正,官至侍中。

基本介紹

  • 本名:曹褒
  • 所處時代:東漢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魯國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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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褒少篤志,有大度,結髮傳充業,博雅疏通,尤好禮事。常感朝廷制度未備,慕叔孫通為漢禮儀,晝夜研精,沉吟專思,寢則懷抱筆札,行則誦習文書,當其念至,忘所之適。
初舉孝廉,再遷圉令,以禮理人,以德化俗。時它郡盜徒五人來入圉界,吏捕得入,陳留太守馬嚴聞而疾惡,風縣殺之。褒敕吏曰:“夫絕人命者,天亦絕之。皋陶不為盜制死刑,管仲遇盜而升諸公。今承旨而殺之,是逆天心,順府意也,其罰重矣。如得全此人命而身坐之,吾所願也。”遂不為殺。嚴奏褒耎弱,免官歸郡,為功曹
會肅宗欲制定禮樂,元和二年下詔曰:“《河圖》稱'赤九會昌,十世以光,十一以興'。《尚書琁機鈐》曰:'述堯理世,平制禮樂,放唐之文。'予末小子,托於數終,曷以纘興,崇弘祖宗,仁濟元元?《帝命驗》曰:'順堯考德,題期立象。'且三五步驟,優劣殊軌,況予頑陋,無以克堪,雖欲從之,末由也已。每見圖書,中心恧焉。”褒知帝旨欲有興作,乃上疏曰:“昔者聖人受命而王,莫不制禮作樂,以著功德。功成作樂,化定製禮,所以救世俗,致禎祥,為萬姓獲福於皇天者也。今皇天降祉,嘉瑞並臻,製作之符,甚於言語。宜定文制,著成漢禮,丕顯祖宗盛德之美。”章下太常,太常巢堪以為一世大典,非褒所定,不可許。
帝知群僚拘攣,難與圖始,朝廷禮憲,宜時刊立,明年復下詔曰:“朕以不德,膺祖宗弘烈。乃者鸞鳳仍集,麟龍並臻,甘露宵降,嘉穀滋生,赤草之類,紀於史官。朕夙夜祗畏,上無以彰於先功,下無以克稱靈物。漢遭秦余,禮壞樂崩,且因循故事,未可觀省,有知其說者,各盡所能。”褒省詔,乃嘆息謂諸生曰:“昔奚斯頌魯,考甫詠殷。夫人臣依義顯君,竭忠彰主,行之美也。當仁不讓,吾何辭哉!”遂復上疏,具陳禮樂之本,制改之意。拜褒侍中,從駕南巡,既還,以事下三公,未及奏,詔召玄武司馬班固,問改定禮制之宜。固曰:“京師諸儒,多能說禮,宜廣招集,共議得失。”帝曰:“諺言'作舍道邊,三年不成'。會禮之家,名為聚訟,互生疑異,筆不得下。昔堯作《大章》,一夔足矣。”
章和元年正月,乃召褒詣嘉德門,令小黃門班固所上叔孫通《漢儀》十二篇,敕褒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經,今宜依禮條正,使可族行。於南宮、東觀盡心集作。”褒既受命,及次序禮事,依準舊典,雜以《五經》讖記之文,撰次天子至於庶人冠婚吉凶終始制度,以為百五十篇,寫以二尺四寸簡。其年十二月奏上。帝以眾論難一,故但納之,不復令有司平奏。會帝崩,和帝即位,褒乃為作章句,帝遂以《新禮》二篇冠。擢褒監羽林左騎。永元四年,遷射聲校尉。後太尉張酺、尚書張敏等奏褒擅制《漢禮》,破亂聖術,宜加刑誅。帝雖寢其奏,而《漢禮》遂不行。

一生成就

褒博物識古,為儒者宗。十四年,卒官。作《通義》十二篇,演經雜論百二十篇,又傳《禮記》四十九篇,教授諸生千餘人,慶氏學遂行於世。

人物評價

褒在射聲,營舍有停棺不葬者百餘所,褒親自履行,問其意故。吏對曰:“此等多是建武以來絕無後者,不得埋掩。”褒乃愴然,為買空地,悉葬其無主者,設祭以祀之。遷城門校尉將作大匠。時有疾疫,褒巡行病徒,為致醫藥,經理饘粥,多蒙濟活。七年,出為河內太守。時春夏大旱,糧谷踴貴。褒到,乃省吏並職,退去奸殘,澍雨數降。其秋大孰,百姓給足,流冗皆還。後坐上災害不實免。有頃征,再遷,復為侍中。

歷史記載

父充,持《慶氏禮》,建武中為博士,從巡狩岱宗,定封禪禮,還,受詔議立七郊、三雍、大射、養老禮儀。顯宗即位,充上言:“漢再受命,仍有封禪之事,而禮樂崩闕,不可為後嗣法。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大漢當自製禮,以示百世。”帝問:“制禮樂云何?”充對曰:“《河圖括地象》曰:'有漢世禮樂文雅出。'《尚書琁機鈐》曰:'有帝漢出,德洽作樂,名予。'”帝善之,下詔曰:“今且改太樂官曰太予樂,歌詩曲操,以俟君子。”拜充侍中。作章句辯難,於是遂有慶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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