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國民健康政策和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標準,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縣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擬訂全縣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承擔新舊動能轉換衛生健康行業有關具體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藥物政策,執行國家、省、市 基本藥物制度,擬訂全縣有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全縣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 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和監督醫療衛生機構加強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及污水的無害化處置過程中的傳染病防控,配合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監督查處醫療衛生機構環境違法行為。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監督體系。
(七)貫徹落實省、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負責全縣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建設和諧醫患關係。
(八)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負責全縣中醫藥工作,擬訂全縣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縣者齡工作委員會、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縣屬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宴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縣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洪國
主持局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計財股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後勤保障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開展衛生健康統計。承擔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
(二)人事股(掛黨建辦公室牌子)。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
(三)醫政醫管股(掛藥政股、體制改革股牌子)。擬訂醫療機構以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辦醫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全縣基本藥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監測,制定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並協調實施。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省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承擔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縣扈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四)中醫股。擬訂全縣中醫藥有關政策、規劃、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對全縣醫療機構、養老機構中醫藥工作進行指導。組織中醫藥法規政策調查研究工作。負責中醫藥教育、人才培訓以及科研相關工作。負責中醫藥公共衛生項目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中醫藥健康服務、健康旅遊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和科普宣傳等工作。
(五)疾病預防控制股(掛應急股牌子)。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方面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有關工作。指導全縣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相關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指導、監督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六)基層衛生和婦幼健康股(掛科技宣傳股牌子)。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落實,指導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擬訂全縣婦幼健康政策、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全縣婦幼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以及相關政策,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科研基地建設。承擔衛生行業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擬訂衛生健康宣傳、公共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的目標、規劃、政策和規範。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七)綜合監督股(掛政策法規股、職業健康股牌子)。擬訂監督工作規範、計畫、重大專項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負責衛生健康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和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起草衛生健康、中醫藥相關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提出政策建議。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重大行政決定的合法性審核。承擔行政應訴、法制宣傳等相關工作。負責行政許可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行政務服務標準化。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食品安全有關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交流。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八)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掛醫養健康產業股、健康信息股牌子)。承擔全縣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並落實生育政策,推動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落實,建立和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和規範。組織擬訂全縣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健康產業項目、產業集群、產業基地建設,督促重大產業項目實施。協調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負責研究制定全縣醫療健康信息化工作套用規劃,協調實施縣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設和維護,指導衛生醫療機構信息化工作。保障全局計算機設備、網路、各類套用系統的正常運轉,開展數據質量的監督考核。做好全局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維護。
(九)老齡健康股(掛幹部保健辦公室牌子)。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全國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和全縣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縣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擬訂全縣保健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重要外賓的醫療安排工作。
獲得榮譽
2023年2月,入選“2022年度山東省級文明單位”擬表彰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