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洪免官削爵案,此案發生於三國魏文帝黃初(公元220—226年)年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曹洪免官削爵案
- 出處:《三國志·魏書·曹洪傳》
- 涉及人物:曹洪
- 發生年代:三國
案件經過
三國魏文帝黃初(公元220—226年)年間,曹洪以宗室近親,任驃騎將軍、封郡陽侯,食邑二千一百戶,但曹洪早先家境富有而生性吝嗇,文帝曹丕年輕時曾向他借一百匹絹而未能如願,常常為此耿耿於懷,於是以他的賓客違犯法禁為由,把曹洪逮捕下獄,判處他死刑。群臣紛紛請求赦免他死罪,都未能奏效。曹丕生母卞太后親自出馬,生氣地責怪曹丕說:“當年你父親戎馬奔波於梁郡、沛郡之間,要是沒有子廉(曹洪字)的輔助,哪會有今天的基業!”太后又對文帝的郭皇后說:“假如讓曹洪今天死,我明天就叫皇上廢黜你!”於是郭皇后又在文帝面前哭哭啼啼,多次請求,曹丕才免去曹洪的死罪,但仍予以免官削爵的處分,並沒收了他的財產。太后又為曹洪說情,很久以後曹丕才發還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