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履歷,工作情況,研究成果,
履歷
1978年考入北京大學,攻讀法律專業研究生課程,1981年10月畢業並獲法學碩士學位,留校任教,先後任助教、講師、副教授;
1987年9月調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工作,先後任法規處處長、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政策法規司副司長;
1992年4月調國務院法制局工作,先後任工商勞動司副司長、工交商事司司長;
1998年3月調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先後任行政審判庭負責人、中國套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主持工作)兼國家法官學院副院長。
2002年3月,作為中國法院代表出席在以色列召開的“國際司法培訓組織”會議,被推選為該組織理事、教育委員會主席。
工作情況
在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工作期間,參與新聞出版法律、法規的制定工作;曾出訪日本、蘇聯、捷克斯洛伐克、波蘭等國;在國務院法制局工作期間,參與60多部法律和法規的起草、修訂工作;曾出訪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澳大利亞、阿根廷、秘魯、委內瑞拉等國;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間,曾訪問美國、以色列、荷蘭、法國、德國等國。該同志還在多所高等院校兼任教授或研究員。
研究成果
在二十多年的法學研究和法制工作中,該同志獨著或主編的學術著作有《新契約法教程》、《中國法制史》、《民用航空法釋義》、《中國著作權手冊》等20餘部,撰寫學術論文100多篇。鑒於曹三明同志多年來在法制建設中的突出貢獻,國務院於2002年對其給予嘉獎,並授予政府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