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馬犬事

書馬犬事

書馬犬事,漢語詞語,意思是指描述的一場簡單的事故,現指如何簡單的把事講明白。選自馮夢龍《古今譚概》。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書馬犬事
  • 創作年代:明朝
  • 作品出處:選自馮夢龍《古今譚概》
  • 文學體裁:文言文
  • 作者:馮夢龍
  • 字面意思:為描述的一場簡單的事故
作者,原文,譯文,注釋,道理,文字特點,

作者

馮夢龍(1574年—1646年),字猶龍,又字子猶,公魚。號龍子猶、墨憨齋主人、顧曲散人、吳下詞奴、姑蘇詞奴、前周柱史等。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明代文學家、思想家、戲曲家。

原文

書馬犬事
明 馮夢龍《古今譚概》
歐陽公①在翰林時②,常與同院③出遊。有奔馬斃④犬,公曰:“試書其一事。”一曰:“有犬臥於通衢⑤,逸馬蹄而殺之。”一曰:“有馬逸⑥於街衢,臥犬遭之而斃。”公曰:“使之修史,萬卷未已也。”曰:“內翰⑦云何?”公曰:“逸馬殺犬於道。”相與⑧一笑。

譯文

歐陽修在翰林院任職的時候,經常和同樣在翰林院任職的人外出遊玩。(他們)看到一匹奔馬踩死了一條狗。歐陽修說:“大家嘗試記敘一下這件事。”一個朋友說:“有狗臥在大道上,被奔馬用蹄子踩死了。”另一個朋友說:“有一匹馬跑過大道,一隻狗被它踩死。”歐陽修說:“讓你們編修史書,再多卷冊也不完。”幾位朋友問歐陽修說:“你說如何寫這件事?” 歐陽修說:“逃逸的馬匹在路上踩死了狗。”朋友們相視一笑。

注釋

①歐陽公:歐陽修,字永叔,自號醉翁、六一居士,北宋文學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歐陽修是北宋文壇的領袖、宋代散文的奠基人。
②在翰林時:在翰林院供職時,翰林院即北宋的翰林學士院,在翰林學士院供職的都稱翰林學士。 專為朝廷起草命令、修撰史書等。
③同院:指與歐陽修同在翰林院供職的人。
④斃:殺,此處指踢死或踩死。
⑤通衢(衢 qú):大道。
⑥逸馬:奔馬。逸,賓士。
⑦內翰,翰林的別稱,此處指歐陽修。
⑧相與:相互。
⑨書:寫。
⑩云何:說什麼。
11.於:介詞,在。
朋友們對歐陽修相視一笑的原因是:稱讚歐陽修他僅用六個字便說清楚了這件事,用詞精煉準確。
12.而:表承接,不譯。
13.(而殺)之:指代狗

道理

寫作要言簡意賅,絕對不可囉嗦,做事爽快不拖拉。

文字特點

1.精心選擇。
2.精粹扼要。
3.去除冗雜多餘而保留其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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