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馬犬事,漢語詞語,意思是指描述的一場簡單的事故,現指如何簡單的把事講明白。選自馮夢龍《古今譚概》。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書馬犬事
- 創作年代:明朝
- 作品出處:選自馮夢龍《古今譚概》
- 文學體裁:文言文
- 作者:馮夢龍
- 字面意思:為描述的一場簡單的事故
作者,原文,譯文,注釋,道理,文字特點,
作者
原文
書馬犬事
明 馮夢龍《古今譚概》
歐陽公①在翰林時②,常與同院③出遊。有奔馬斃④犬,公曰:“試書其一事。”一曰:“有犬臥於通衢⑤,逸馬蹄而殺之。”一曰:“有馬逸⑥於街衢,臥犬遭之而斃。”公曰:“使之修史,萬卷未已也。”曰:“內翰⑦云何?”公曰:“逸馬殺犬於道。”相與⑧一笑。
譯文
歐陽修在翰林院任職的時候,經常和同樣在翰林院任職的人外出遊玩。(他們)看到一匹奔馬踩死了一條狗。歐陽修說:“大家嘗試記敘一下這件事。”一個朋友說:“有狗臥在大道上,被奔馬用蹄子踩死了。”另一個朋友說:“有一匹馬跑過大道,一隻狗被它踩死。”歐陽修說:“讓你們編修史書,再多卷冊也不完。”幾位朋友問歐陽修說:“你說如何寫這件事?” 歐陽修說:“逃逸的馬匹在路上踩死了狗。”朋友們相視一笑。
注釋
②在翰林時:在翰林院供職時,翰林院即北宋的翰林學士院,在翰林學士院供職的都稱翰林學士。 專為朝廷起草命令、修撰史書等。
③同院:指與歐陽修同在翰林院供職的人。
④斃:殺,此處指踢死或踩死。
⑤通衢(衢 qú):大道。
⑥逸馬:奔馬。逸,賓士。
⑦內翰,翰林的別稱,此處指歐陽修。
⑧相與:相互。
⑨書:寫。
⑩云何:說什麼。
11.於:介詞,在。
朋友們對歐陽修相視一笑的原因是:稱讚歐陽修他僅用六個字便說清楚了這件事,用詞精煉準確。
12.而:表承接,不譯。
13.(而殺)之:指代狗
道理
寫作要言簡意賅,絕對不可囉嗦,做事爽快不拖拉。
文字特點
1.精心選擇。
2.精粹扼要。
3.去除冗雜多餘而保留其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