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論叢》是一部關於書法的圖書,沈尹默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書法論叢
- 外文名:Calligraphy
內容簡介
我國自來法書與名畫並稱,千百年來,人無異議,法書是藝術的一種,已有定評,本文不更論列。本文所論述的只有三端:一.筆法,二.筆勢,三.筆意。
一向無論是書家的法書,或者是一般民眾所寫的字,都是使用毛筆的。自使用鉛筆和鋼筆以後,有人便發生了這樣的看法,用毛筆寫字,實在不如用鉛筆和鋼筆來得方便,尤其是自來水筆通行了,毛筆不久一定會被人們廢棄掉的;凡是關於用毛筆的一切講究,自然都是用不著的,不消說是多餘的事,也是一樁極其不合時宜的事。這樣看法對嗎?就日常套用來說是對的,但是也只對了一半,他們沒有從全面來考慮這件事。中國的字,不單是有他的實用性一方面,而且還有它藝術性一方面呢。中國法書所以具有藝術性,這跟採用柔性的毛筆寫字有很大的關係。
字的點畫,等於畫的線條。線條要有粗細、濃淡、強弱種種不同而以一筆出之,才能表現出多樣而一致的和諧情調,再加上各種顏色烘染,就可一曲盡物象。字是用筆蘸上一色墨,由指執筆,由腕運筆,起倒使轉不定而寫成的,不是平拖塗抹就的,其中必須有微妙不斷的變化,才能顯現出圓活妍潤的色彩,正如古人所說“戈戟銛銳可畏,物象生動可奇”,字要有那樣可畏可奇的生動意態,除了使用毛筆,其他各種筆,是很難奏功的。因此,要論書法,就必須先講用筆。實際上是這樣,不知道用筆,也就無從研究書法。用筆須有法度,故第一論筆法。筆法精通了,然後筆的運用才能自由,無施不可。第二進而論筆勢。形勢已得,必須進一步體會其神意,形神俱妙,才能盡筆墨的能事,故最後論筆意。其他有關筆墨的瑣聞,以及歷來書法評論之評論,則以餘論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