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舊時士大夫私家關於書札體式﹑典禮儀注的著作,通名書儀。 2.舊時饋贈錢物所寫的禮帖和封簽。泛指饋贈的錢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書儀
- 拼音:shū yí
- 解釋:舊時饋贈錢物所寫的禮帖和封簽
- 出處:《顏氏家訓·風操》
釋義,古籍,
釋義
1.舊時士大夫私家關於書札體式、典禮儀注的著作,通名書儀。 北齊 顏之推 《顏氏家訓·風操》:“ 江 南輕重各有謂號,具諸《書儀》;北人多稱名者,乃古之遺風。”《隋書·經籍志》、《新五代史》和《崇文總目》著錄有關的著作甚多,現僅存 宋 司馬光 《書儀》。
2.舊時饋贈錢物所寫的禮帖和封簽。泛指饋贈的錢物。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詞林·交際》:“詞林交際最簡,其始入者,合衙門自政府以下至史官,各送賀儀分金七分,即書名於書儀之上,不具他柬。” 明 湯顯祖 《牡丹亭·謁遇》:“左右,取書儀,看酒。”《醒世恆言·盧太學詩酒傲王侯》:“﹝ 汪知縣 ﹞差人送三兩書儀,就致看花之意。”
古籍
《書儀》
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司馬光撰,考《隋書·經籍志》,謝元有《內外書儀》四卷,蔡超有《書儀》二卷。以至王宏、王儉、唐瑾皆有此著。又有《婦人書儀》八卷、《僧家書儀》五卷。蓋《書儀》者,古私家儀注之通名。《崇文總目》載唐裴茝、鄭餘慶、宋杜有晉、劉岳尚皆用斯目。光是書亦從舊稱也。凡《表奏公文私書家書式》一卷、《冠儀》一卷、《婚儀》二卷、《喪儀》六卷。《朱子語錄》:“胡叔器問四先生禮,朱子謂:二程與橫渠多古禮,溫公則大抵本《儀禮》而參以今之所可行者。要之溫公較穩,其中與古不甚遠,是七分好。”又《與蔡元定書》曰“《祭儀》只是於溫公《書儀》內少增損之”云云,則朱子固甚重此書。後朱子所修《祭儀》為人竊去,其稿不傳。則此書為禮家之典型矣。馬端臨《文獻通考》載其父廷鸞之言,謂《書儀》載婦入門之日即拜先靈,廢三月廟見為非禮,引《朱子語錄》,以為惑於陳針子先配後祖一語。又謂《檀弓》明言“殷練而禘,周卒哭而禘”,孔子善殷而雲周已戚,《書儀》載祔廟在卒哭後,於禮為太遽。案杜預《左傳注》謂禮逆婦必先告廟而後行,故楚公子圍稱告莊共之廟。鄭忽先逆婦而後告廟,故為先配而後祖。其事與廟見無關,光未必緣此起義。又古者三月廟見,乃成為婦,故有反馬之禮;有未及三月而死,則仍歸葬母家之禮。後世於親迎之日即事事成其為婦,三月之內設有乖忤,斷不能離婚而逐之;設有殀折,斷不能轝柩而返之也。何獨廟見之期堅執古義乎?至於殷練而祔,孔子善之,其說雖見《檀弓》,考《宋史·禮志》所載祔廟之儀。實從《周禮》。國制如是,士大夫安得變之?亦未可以是咎光也。他如深衣之制,朱子《家禮》所圖,不內外掩襲,則領不相交。此書釋曲袷如矩以應方句,謂“孔《疏》及《後漢書·馬融傳注》所說,似如頸下別施一衿,映所交領,使之正方,如今時服上領衣。不知領之交會處自方,疑無他物”云云,闡發鄭《注》交領之義最明。與《方言》“衿謂之交”郭璞《注》為“衣交領”者,亦相符合。較《家禮》所說,特為詳確。斯亦光考禮最精之一證矣。《禮記大全·檀弓》“忌日不樂”條下,載劉璋之說,引司馬氏《書儀》“忌日則去華飾之服,薦酒食”云云,此本無之。然此本首尾完具,尚從宋本翻雕,不似有所闕佚者。或劉璋偶誤記歟?
---出《四庫總目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