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曲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曲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拉政辦發〔2010〕52號)、中共拉薩市委員會辦公廳拉薩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拉薩市縣(區)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拉委廳發〔2010〕80號)精神,設立曲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曲水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曲水縣信訪局牌子,為曲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曲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性質:曲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主管部門:曲水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責調整,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負責曲水縣人民政府會議和曲水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活動的組織準備工作,協助曲水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曲水縣人民政府、曲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和曲水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及其他重要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機關的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三)根據曲水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對曲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提出處理建議,報曲水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策。
(四)根據曲水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五)督促檢查曲水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曲水縣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曲水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曲水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組織、指導曲水縣人民政府各部門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收轉承辦工作。
(七)協助曲水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曲水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人民民眾通過縣長公開電話等渠道反映問題的承辦落實。
(八)負責曲水縣人民政府與上級有關部門和曲水縣人民政府與縣委、縣人大、駐軍和武警部隊的工作聯繫。
(九)承擔縣政府本級政務公開涉及內容的蒐集、整理、公布工作。負責縣政府的涉外事項和新聞發布工作。
(十)對全縣政府法制工作進行規劃、指導、監督、協調,負責推進全縣依法行政的具體工作。審查、修改或組織起草縣人民政府頒發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並做好協調和解釋工作。指導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協調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執法矛盾和爭議。
(十一)承辦曲水縣人民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負責監督和指導全縣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十二)負責對全縣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認定、培訓考核、發證及管理等各項工作。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傳。
(十三)負責承辦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政策措施的清理、修改、廢止工作;負責承辦鄉(鎮)人民政府、縣直行政機關上報規範性檔案和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工作。
(十四)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區、市關於信訪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增強信訪工作的預見性和針對性。
(十五)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反映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有關問題的建議。
(十六)負責“縣委書記、縣長熱線”接聽受理,交辦“縣委書記、縣長熱線”反映的信訪問題,督查督辦反映問題的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安排縣委書記、縣長接待日活動,及時向領導反饋縣委書記、縣長接待日承辦事項的落實情況。負責督促檢查全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制度,聯席會議聯合辦案制度,縣委書記、縣長、縣直部門黨政一把手大接訪大下訪等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十七)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電,接待民眾來訪。負責辦理自治區、拉薩市信訪局和區、市、縣領導批辦、交辦、轉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向鄉(鎮)、縣直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反饋信訪事項的處理、落實情況。
(十八)負責全縣信訪信息匯總分析和宣傳發布工作,推動全縣信訪交流信息化建設。總結推廣各鄉(鎮)、縣直各部門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建議,檢查指導鄉(鎮)、縣直單位信訪工作。
(十九)負責處理本縣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的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的組織協調工作,督促檢查各項措施的落實,參與協調處理與信訪有關的突出事件。負責處理民眾集體上訪、越級上訪和非正常上訪人員的勸返接回工作。
(二十)協助縣委、縣政府做好人民內部矛盾糾紛排查重點調處工作,負責將重點矛盾糾紛的協調情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二十一)承擔曲水縣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和曲水縣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承辦曲水縣人民政府和曲水縣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將原曲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化管理職責劃給曲水縣工業和信息化局(曲水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人員編制

曲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曲水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曲水縣信訪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縣長1名,副縣長6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

其他事項

其他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暫不調整。

附則

(一)本規定由曲水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附則解釋,其調整由曲水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辦規定程式辦理。
(二)曲水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曲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曲水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曲水縣信訪局)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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