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恐音視頻

暴恐音視頻,是暴力恐怖音視頻的簡稱。是指以聲音、圖像或者聲音與圖像組合之形式再現暴力恐怖與宗教極端、民族分裂等內容的錄音帶、錄像帶或者其他存儲載體。請廣大民眾堅決抵制製作、下載、觀看、販賣、持有、傳播此類音視頻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暴恐音視頻
  • 定義:含有宣揚暴力恐怖、宗教極端、民族分裂等內容的音視頻 
基本內容,概念,行為定性,危害,相關法律規定,處罰,

基本內容

具體包括:
1、含有煽動“聖戰”等宗教極端思想,主張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財產安全,破壞法律實施等內容的音視頻;
2、含有傳授製造使用炸藥、爆炸裝置、槍枝、管制器具、危險物品實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內容的音視頻;
3、含有破壞民族團結、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等內容的音視頻。
4、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極端、民族分裂內容的音視頻。

概念

是指“東伊運”恐怖組織通過拍攝、錄製並公開發布,以及翻譯其他恐怖組織音視頻內容製作並公開發布,介紹恐怖組織及其活動情況,宣揚“對異教徒聖戰”、“暴力推翻現政權建立東突國家”等暴力恐怖思想,傳授制槍、制爆、製毒以及恐怖攻擊手法等恐怖犯罪方法,煽動實施爆炸、暗殺、投毒和自殺式襲擊等恐怖活動的音視頻。

行為定性

在中國,任何“非法”持有、傳播暴力恐怖和極端主義的音視頻都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危害

(一)宣傳針對女性與青少年,導致暴恐犯罪成員女性和青少年增多
青少年的識別能力和自控能力比較弱,模仿性強,三觀尚未成熟穩定,一旦碰到暴恐極端思想的滲透,更容易盲從而誤入歧途。
“東伊運”等境外暴恐組織藉助網路向境內傳播暴恐音視頻,歪曲《古蘭經》宗旨,向青少年和女性灌輸宗教極端思想,宣揚所謂的“聖戰”,對婦女和青少年進行“聖戰”洗腦,鼓動婦女和青少年加入暴力恐怖組織。此外,“東伊運”等境外暴恐組織還通過宣傳暴恐音視頻,對婦女不斷強化宗教極端思想滲透,並通過控制婦女之思想進而達到控制其下一代之目的。這種以女性與青少年為對象進行的暴恐音視頻宣傳,使暴恐組織從事暴恐犯罪活動之民眾基礎得以擴大,致使暴恐犯罪成員“女性”和“青少年”增多。
(二)宣傳暴恐手段,誘發暴力恐怖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穩定
為了追求暴恐犯罪社會影響的最大化,暴恐犯罪分子常常鋌而走險,不計後果,在實施暴恐犯罪之後,都會藉助網際網路和其他媒體將暴恐活動傳播出去,宣揚殺戮血腥恐怖場面,對觀看者進行蠱惑洗腦,給廣大民眾精神和心靈造成巨大的衝擊和威脅。
(三)宣傳宗教極端思想,實現政治意圖
暴恐音視頻宣傳的核心是宗教極端思想,宗教極端思想是暴恐犯罪活動的精神動因和思想基礎。暴恐音視頻都披著宗教外衣,但叫囂的主張完全與伊斯蘭教倡導的“行善止惡”背道而馳,赤裸裸宣揚暴力恐怖和殺戮自殺,對宗教肆意歪曲和極端化解釋,更是對文明社會的核心價值觀和法律道德秩序的踐踏。
宗教極端思想打著宗教旗號,對宗教進行肆意歪曲和極端化解釋,反對所在社會的核心價值觀和社會政治法律秩序,並採取各種極端手段,以求摧毀一切現存的社會秩序和世俗構架,建立神權統治。

相關法律規定

《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條 參與下列活動之一,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二)製作、傳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物品的;
(三)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四)為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實施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活動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三 以製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布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六規定:明知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處罰

如果在微信、QQ、網站上編造、傳播恐怖事件信息,傳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動的實施細節,發布恐怖事件中殘忍、不人道德場景,也會被處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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