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維穩

暴力維穩,是指以維穩為幌子,壓制民意、野蠻執法的行為。2010年6月23日,湖北省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58歲的妻子陳玉蓮到湖北省委辦事時,在省委大院門口遭到6名便衣警察毆打,毆打持續了16分鐘。“打錯門”之“錯”,不在“打錯人”,而是在暴力維穩思維下的習慣性打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暴力維穩
  • 詞性:名詞
  • 概念:壓制民意、野蠻執法的行為
  • 時間:2010.6.23
概述,事件背景,事件剖析,引發關注,現象透視,

概述

暴力維穩,是指以維穩為幌子,壓制民意、野蠻執法的行為。2010年6月23日,湖北省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58歲的妻子陳玉蓮到湖北省委辦事時,在省委大院門口遭到6名便衣警察毆打,毆打持續了16分鐘。事後陳玉蓮神志不清,全身100多處瘀傷,輕微腦震盪。打人者是公安部門設在省委大院的“信訪專班”人員。當天武昌區公安分局負責人前往醫院看望,稱打人純屬誤會對於“打錯門”,輿論焦點集中在“打錯”上,原因是武昌公安分局道歉稱這是“誤會”。言外之意是:領導夫人不能打,普通民眾但打無妨。然而,“打錯門”之“錯”,不在“打錯人”,而是在暴力維穩思維下的習慣性打人。

事件背景

一篇題為《驚曝!湖北省委門口領導家屬被便衣誤作信訪對象暴打》的帖子稱:2010年6月23日上午,湖北政法委綜治辦某領導的妻子陳玉蓮到位於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的湖北省委機關辦事,在門口打手機給政法委領導時,突然從省委大院衝出6名男子,一個身著黑色圓領衫、紅色短褲衩、戴著粗項鍊的光頭男人照著陳玉蓮頭部就是一拳,又照其腿猛踢一腳。被打得東倒西歪、眼冒金星的陳玉蓮質問:我是省委幹部的家屬,你們為什麼打我?但繼續被打。調查核實發現網帖所述基本屬實,被打者陳玉蓮的丈夫是湖北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黃仕明,為副廳級幹部。
這起事件注定會引起軒然大波,這倒不是因為在政府機關門口暴打“上訪者”是聞所未聞的事,而是這次被打的是湖北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黃仕明的妻子,守在省委門口的警察,暴打領導的妻子,如此“湊巧”是天意么?這是以維穩為幌子,壓制民意、野蠻執法的惡貫滿盈。看似不可思議,其實是一種罪惡發展到極致的必然結果,正可謂天理不容!無法未必無天,善惡總是在因果的必然中以偶然的形態凸顯報應。在這起事件中十分同情這位無辜的受害者,對施暴者充滿了憤懣;同時也不得不承認,就是因為這位受害者的身份和受侵害的程度,才把事件推向了風口浪尖,才可能引起有關領導的重視,也更可能反襯出普通百姓與衙門之間的溝壑之深、之險峻。民眾試想與政府對話將面臨什麼樣的風險,從一個廳官的妻子無意間的“以身試法”中明明白白地向社會展示了。

事件剖析

通過“廳官妻子在省委門口遭警察毆打”事件的展示,可以把在上訪中引發的各類衝突和處理手段做一個聯想,讓自己不至於成為“不明真相的民眾”。首先,對上訪者恣意施暴已是不爭的事實了,因為此次事件的受害者陳玉蓮只是在省委門口給政法委領導打電話,“就被從省委大院衝出6名男子圍住,像踢足球一樣在她身上猛踢,數次把她打倒在地。她掙扎著爬起來,其中3人又一擁而上,同時用腳猛踢她的下身,再次把她踹倒在地,上身和頭部磕碰在崗亭鐵欄桿上。6名男子圍毆她16分鐘”。可想而知,要是在政府門口喊冤是什麼後果。其次,某些政府部門何以到了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的恐慌地步,寧可“錯殺”也不容民眾進入“禁地”?這樣的危急感因何而來值得深思!
這可能是“廳官妻子在省委門口遭警察毆打”事件引發的第一層思考。而事件發生後,有關領導的說辭卻令人再度震驚。當日下午5點多鐘,武昌區委政法委副書記,武昌區公安分局政委,水果湖派出所所長等一行看望陳玉蓮。分局政委說:“領導知道這事後很重視,你看我第一時間趕了過來。”並說,“誤會,純屬誤會,沒想到打了這個大領導的夫人”。不知這段話對受害的陳玉蓮有沒有一點安慰,但對於絕大多數不是“廳官妻子”的百姓來說,簡直感到毛骨悚然。這無非是說,進入省委大門的“閒人”是必然遭暴打的,而這次僅僅是誤會,是打錯了。如果打的不是“廳官妻子”,那就是執法,是在“維穩”。有關領導似乎對打人一點也不意外,意外的是“大水沖了龍王廟”。正如陳玉蓮的妹妹陳翠蓮說:“我在想,如果被打的不是我姐姐,如果是一個農民被打了,是一個普通人被打了,他們領導還會這么重視嗎?我甚至想,他們可能連公安幹警的身份都不會承認。”其實,誰都會這樣想。

引發關注

1、對於“打錯門”事件,輿論焦點一下集中在“打錯人”上,原因是武昌公安分局道歉稱這是一場“誤會”。言外之意,就是“領導的夫人不能打,老百姓但打無妨。”警察“打人標準”固然備受質疑,而筆者要說的是,“打錯門”之“錯”,關鍵不在“打錯人”,而是“暴力維穩”下的習慣性“打人”。
2、透過“打錯門”,我們不難發現,駐省委大院的便衣警察顯然承擔著“維穩”重任。他們之所以把省政法委綜治辦副主任妻子錯當成“上訪人員”和“危險分子”,顯然是經過了“對上訪人員嚴防死守”的授意。“暴力維穩”已經成了他們的習慣性動作,只要有人來訪,就會格外警惕,大有“寧可錯抓一千,也不放過一人”之勢。
3、2009年重慶開縣政府門前也曾發生“保全腳踹農婦”事件。這些政府門前的保全也好,警察也好,他們的戾氣究竟從何而來?如果不是成天耳聞目睹“頤指氣使”的衙門作風,如果不是有“鐵腕維穩”的強硬後台撐腰,他們怎敢如此妄為?
4、打人的過錯不能只記在保全或者警察身上,因為他們只是一個“暴力維穩”的工具。他們在認認真真地完成上級交給的“維穩”重任,照理說該給他們發個“忠於職守獎”才是。

現象透視

1、湖南長沙市開福區房產局前副局長在“拆遷”培訓班上所寫的日記:“對於被拆遷戶和上訪人員,請公安按敵對勢力辦。”此語聽來讓人不寒而慄,被拆遷戶和上訪人員居然成了“敵對勢力”。是“敵對勢力”,自然就要成為“暴力維穩”的對象。而負責“維穩”任務包括幹部家屬,則自然是“一家人”,難怪警方道歉說“打錯人”。
2、“打錯門”事件看似偶然,其實並非偶然。當“暴力維穩”成為習慣動作時,上訪人員“被抓”、“被打”、“被精神病”、“被敲詐政府”的現象在所難免,而“打錯門”只是“暴力維穩”的一次“自擺烏龍”,當然也是對“暴力維穩”的一次絕妙反諷。
3、信訪專班,理應是為信訪人員服務,可是竟然以打人為“履職”。實際上,“保全腳踹農婦”、“長期上訪被勞教”等事件,性質也一樣。保全也好、警察也好,施暴的底氣從何而來?正是把上訪者當成了“不穩定”的因素,而把“維穩”當成了使用暴力的藉口。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除了關注“打錯門”,還需關注“打對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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