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學電氣信息學院團委學生會(以下簡稱團委學生會)是暨南大學電氣信息學院學生的最高權力機關(暨南大學電氣信息學院團員學生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團學代會及其常委會負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暨南大學電氣信息學院團委學生會
- 外文名:The Youth League Committee&Student Union of Electrical and Information College of Jinan University
- 簡稱:暨大電信院團委學生會
- 性質:暨大電信院學生組織
- 制度:主席團集體負責制
- 部門:11個
簡介,成立,發展,性質,組織制度,職能部門,歷屆,
簡介
成立
在學校及校區的領導和支持下,暨南大學電氣信息學院於2010年8月正式成立。為適應學院的成立及發展,推進學生的民主管理及服務水平,學院於2010年9月29日在暨南大學珠海校區學生活動中心召開了第一次團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一次團員學生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並且分別成立了學院團委和學院學生會。
發展
為加強完善學院團委和學院學生會的組織建設,學院於2011年5月召開了第一次團員學生代表大會擴大會議,增選了第一次團員學生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並整合學院團委和學院學生會的部門機構,成立了學院第一屆團委學生會。
性質
團委學生會在學院黨總支和學院團學代會及其常委會的領導下,在學院學生工作室的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
組織制度
團委學生會每年改選一次,由學院黨政領導和團委學生會參照候任人選資格標準推薦候選人,經學院學生工作室全面審查考核並提出意見後,任命出本屆團委學生會主席。選舉工作委員會由學院學生工作室協助常委會以及上屆主席團組成。
團委學生會實行主席團集體負責制。主席團設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秘書長1名。主席團主席或副主席在專業的分布原則上不重複。主席團任期一年,團委學生會副主席、秘書長由主席提名後,經常委會審查後委任。團委學生會主席因故不能履行主席職責時,經常委會同意,可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職責。
職能部門
團委學生會根據職能,下設11個部門:秘書處、人力資源部、體育部、文娛部、信息編輯部、宣傳部、學術部、組織部、公關部、JDC(JNU developer community 暨南大學開發者社區)、心理服務部。JDC主席現由團委學生會主席兼任。
歷屆
屆次 | 任期 | 第一團委副書記兼主席 |
第〇屆 | 2010-2011 | 丁飛、劉浩 |
第一屆 | 2011-2012 | 孫運洲 |
第二屆 | 2012-2013 | 葉惠雯 |
第三屆 | 2013-2014 | 鄧蔓菁 |
第四屆 | 2014-2015 | 盧思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