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耗,清代鹽耗之一。 淮南引鹽產於場灶,隨煎隨包,因易於流鹵致折耗過多、鹽斤不足、商本虧損,暑月尤甚。乾隆四年(1739)核定每引於五六兩月加耗量墮墮墮毖壁墨十五斤,七月加耗十斤,八月加耗五斤。十三年核定淮北每引於六月加耗十五斤,七月加耗十斤,八月加耗五斤。道光十一年(1831)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