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型光伏雲平台—能力開放要求》(T/CESA 1152-2021)是2021年7月26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團體標準,歸口於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
團體標準《智慧型光伏雲平台—能力開放要求》(T/CESA 1152-2021)規定了智慧型光伏雲平台能力開放要求,包括通則、服務授權要求、服務安全要求、服務監控與分析要求、集群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光伏系統所使用的智慧型光伏雲平台的設計與開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智慧型光伏雲平台—能力開放要求
- 外文名:Intelligent photovoltaic(PV) cloud platform—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API) exposure requirements
- 標準號 :T/CESA 1152-2021
- 國際標準分類號 :35.080
- 中國標準分類號 :L77
- 國民經濟分類 :I651 軟體開發
- 發布日期 :2021年4月26日
- 實施日期 :2021年7月26日
- 性質:推薦性團體標準
- 狀態:現行
- 歸口單位: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資料檢索分析
通過網站、論壇、期刊收集與智慧型光伏相關的研究成果和學術報告。查閱相關的標準、技術規範、導則。了解此方面標準規範體系建設情況,掌握已有相關標準內容。
- 現場調研
起草組共走訪調研了4家企業的智慧型光伏雲平台建設和運維情況,其中包括浙江正泰、保定英利、常州天合、北京漢能。深入學習並了解各家關於智慧型光伏雲平台的運行現狀,基本實現了對分散式光伏的數據採集與分析、對發電量和設備的實時監測、智慧型識別、自動報警等、還可以對光伏發電組件及設備進行壽命預測。
- 標準研編
該標準於2019年1月召開了立項評審會,經過專家評審並通過了立項評審,2019年2月正式發布立項通知,並於2019年2月成立了編制組。2020年3月形成標準草案初稿,經過二次編制組內部評審與討論以及多次修改,於2020年6月形成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1年4月26日,團體標準《智慧型光伏雲平台—能力開放要求》(T/CESA 1152-2021)由國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提出,由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歸口,由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技術協會發布。
2021年7月26日,團體標準《智慧型光伏雲平台—能力開放要求》(T/CESA 1152-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團體標準《智慧型光伏雲平台—能力開放要求》(T/CESA 1152-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國網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漢能移動能源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北京動力協合科技有限公司、遠景能源有限公司、北京金茂綠建科技有限公司、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國綜航港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樊濤、孫濤、來廣志、謝祥穎、王棟、那峙雄、武振羽、白燕、方振雷、範文強、康大海、羅立明、蹇康、李永田、趙志淵。
標準目次
前言 | Ⅲ |
---|---|
引言 | Ⅳ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1 |
4通則 | 1 |
5服務授權要求 | 3 |
6服務安全要求 | 4 |
7服務監控與分析要求 | 5 |
8集群管理要求 | 6 |
參考文獻 | 7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團體標準《智慧型光伏雲平台—能力開放要求》(T/CESA 1152-2021)規定了智慧型光伏雲平台能力開放要求,包括通則、服務授權要求、服務安全要求、服務監控與分析要求、集群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光伏系統所使用的智慧型光伏雲平台的設計與開發。
引用檔案
GB/T 32399 信息技術—雲計算—參考架構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建立宣貫、培訓和諮詢運行機制,積極加強標準宣傳,開展培訓活動,及時提供標準諮詢服務。採用學習班、講座、報刊、雜誌、信息網等多種形式的標準宣貫培訓,各級主管部門應以檔案的形式對套用標準的單位提出貫徹的要求。對於標準重要執行單位採取研討、會議、培訓等形式進行貫徹標準,使得相關技術人員及時掌握標準的要求。
意義價值
團體標準《智慧型光伏雲平台—能力開放要求》(T/CESA 1152-2021)的推出可以解決集中控制、統一運維、故障預警等光伏項目運維難題,從而實現光伏項目降本、增效;該標準有利於引導市場行為、增加光伏電站效益,降低運維投入,從而保證項目質量,為客戶提供安全經濟的光伏發電能源;對於智慧型光伏雲平台能力開放系統的架構設計具有重要的參考和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