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業又稱“智力產業”、“信息產業”,是美國經濟學家弗·馬克盧普在1962年他的著作《知識產業》中提出的一個概念。隨著信息革命的來臨,這個概念得到普及。它所含的產業部門或領域是:教育、研究開發、通訊媒介、信息機械、信息服務。具體說來,這一產業是按照以下方式組織起來的:(一)信息增殖機構,既各種大眾傳播媒介。(二)信息傳遞機構,指電話、電報、郵政、衛星等等。(三)為個人需要提供信息的機構,如圖書館、資料庫、計算機服務處等等。(四)製造與維修、印刷、電子設備的機構。(五)提供傳播內容的機構(人),如通訊社、節目製造商、作家和演員、電腦程式編制者、教育材料設計者等等。(六)經濟支援機構,如廣告公司、發行和推銷部門等等。(七)行政支援機構,如法律顧問部門、宣傳與公共關係部門、財務部門、行政諮詢部門等等。(八)人事支援,如工會與職工協會、人員培訓部門、人才選拔機構等等。(九)數據收集與研究機構,如調查預測部門、理論研究機關、研究開發部門等等。(十)教育部門,既是知識產業的一部分,又為這一產業提供後備人員。馬克盧普的後繼者、信息學家馬·波拉特根據知識產業論,提出了以農業、工業、服務業、知識(信息)業四大產業分析就業結構的方法,打破了以往廣泛使用的柯·克拉克的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的三分法,使知識產業成為獨立的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