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商務局,景洪市商務局設5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洪市商務局
- 辦公地址:景洪市曼聽路26號景洪市商務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國內外貿易、對外經濟合作、口岸建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落實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口岸建設的工作部署;研究新形勢下對外經貿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我市商貿流通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商貿服務業(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的協調管理,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鄉鎮農集貿市場的規劃建設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制定“網際網路+”行動計畫,推廣和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監測管理;負責酒類流通協調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工作。
(三)貫徹執行商貿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定行業發展規劃,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負責做好成品油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商貿物流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推動行政執法,參與打擊商業欺詐、侵犯智慧財產權、節能環保等工作。在上級商務部門、市安委會的指導下,配合相關部門指導商貿系統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四)管理全市進出口貿易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擬訂和執行全市外貿進出口規劃;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目錄,組織申報全市進出口配額計畫,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
(五)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負責市屬境外罌粟替代種植企業管理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在授權範圍內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務院和省政府對東協國家的經濟貿易方針、政策,在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的授權下,參與相鄰東協國家的區域性經貿合作;指導邊境小額貿易和邊民互市的管理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口岸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口岸工作的規定,研究改進口岸管理體制,實施口岸的正規劃、制度化和規範化管理;負責口岸(通道)的綜合管理工作,加強與口岸聯檢單位的業務聯繫和工作協調;申報、編制口岸開放、建設規劃;審理、申報口岸(通道)的開放與關閉、基礎設施建設和經費計畫;組織口岸(通道)的集疏工作;負責全市口岸(通道)吞吐量的統計;指導口岸單位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協調口岸工作中的問題並提出解決意見。
(八)管理機關人事勞動工作;負責全市商務幹部職工的業務和相關政策、法規的培訓和提高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蘇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對應州級主管部門辦公室,信息法規科)
協助局領導了解和掌握全面工作,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具體事項;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採用事項的督辦;負責局機關公文和檔案管理、秘書事務、後勤服務、車輛管理、保密、安全保衛、固定資產管理、財務、組織人事、全局性綜合材料的起草和審核、新聞報導、行政印章管理等工作;管理有關網站;承辦人大建議、議案及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牽頭組織有關中心工作;負責機關工作人員的考勤、休假安排登記,工資、醫療保險、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手續辦理,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本局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單位機構編制、綜合統計、黨風廉政建設、機關信訪、機關工青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人技術等級考試、崗位統計和工人技師考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因公、因私出國備案人員的政審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選派從事對外經貿業務的出國人員和駐外機構工作人員。負責局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訟事物;負責局機關普法宣傳工作。
(二)對外貿易和外經外來投資股(對應州級主管部門對外貿易科,對外經濟合作與投資管理科,外國投資管理科,州替代協會,州貿促會,州進出口商會)
研究擬訂全市對外貿易市場多元化和以質取勝戰略,編制對外貿易發展規劃;負責協調我市企業在境內外舉辦和參加的外經貿展銷會、洽談會;協助口岸聯檢部門做好進出口商品質量檢驗及通關等有關事宜;審核上報邊貿重要商品進出口配額;協調管理邊境地區外貿、邊貿重要商品的進出口;負責全市各類外貿企業的備案登記、審核申報和年審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濟的各項綜合性統計工作;配合做好外貿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協調、引導、管理全市邊境貿易和邊民互市,協助處理解決邊境貿易中出現的特殊情況和重大問題;協調邊貿企業與聯檢機構和相關部門間的關係;負責分析國際經貿形勢和我市進出口狀況,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等巨觀調控建議;負責邊貿信息、動態調研及反饋;組織全市邊貿企業的政策及涉外業務培訓工作;指導原創品牌出口商品活動,組織出口商品基地建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管理和指導服務貿易工作和服務外包業務工作;負責對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進行統計、分析、監控;負責有關最佳化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資金項目的收集 、申報、實施和動態追蹤工作;擬訂並落實有關鼓勵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的長效措施;指導實施科技興貿工作以及依靠科技促進產業提升、產品升級換代、開發高科技出口商品等工作;協調、促進機電和高新技術出口企業的品牌建設及推廣、產品認證工作;兩用物項技術(包括敏感物項和易製毒化學品等)的進出口管理工作;指導、組織、幫助機電和高新企業開拓國際市場。
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和市政府有關境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邊境經合、勞務合作、對外投資、替代種植等各項方針政策;負責對全市邊境經合、勞務合作、對外投資等項目進行初審、申報工作並進行巨觀指導、協調服務;配合做好各種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初審、上報境外罌粟替代種植返銷國內農產品進口計畫和項目下帶出人員、物資出口計畫;組織我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負責對企業在境外設立機構的審核、申報及協調管理;指導轄區外商投資項目,負責外資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外經項目的編報統計工作;負責聯繫州貿促會、州進出口商會、州替代協會。
(三)市場管理股(對應州級主管部門市場管理科)
擬定全市商貿流通發展規劃;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商貿服務業(批發、零售、餐飲、住宿)的協調管理;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負責提出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組織市場開拓,培育發展和完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提出相應的調控建議;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推進流通標準化;負責全市市場體系規劃建設;制定“網際網路+”行動計畫,推廣和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鼓勵和支持商貿企業加快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國內市場;配合做好各種內貿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工作;指導大宗商品批發市場的規劃建設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監測管理工作;承擔景洪市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有關工作;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合理和市場調控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酒類流通、汽車流通等特殊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四)商貿服務管理股(對應州級主管部門商貿服務管理科,州集貿市場服務中心、州餐美協會、州貿促會)
貫徹執行商貿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擬定行業發展規劃,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按照規定做好屬地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初審上報及加油站管理,年檢初檢上報工作;配合做好各種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配合有關部門推動行政執法,參與打擊商業欺詐、侵犯智慧財產權等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組織開展誠信宣傳活動,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商貿物流管理及國際貨幣管理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對策、建議;承擔內貿會展組織、協調和組織開拓國內市場。
在上級商務部門、市安委會的指導下,指導商貿流通領域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商貿流通企業對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決定及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商貿流通企業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檢查,督查事故隱患整改;參與組織打擊商業欺詐、侵權智慧財產權等。
(五)口岸股(對應州級主管部門口岸管理科)
貫徹執行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口岸工作的規定;研究改進口岸管理體制,實施口岸的正規劃、制度化和規範化管理;負責口岸(通道)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與口岸聯檢單位加強業務聯繫和工作協調;負責申報、編制口岸開放、建設各項規劃;審理、申報口岸(通道)的開放與關閉、基礎設施建設和經費計畫;組織口岸(通道)的集疏工作;擬訂口岸發展政策措施並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統籌協調推進口岸信息化工作,監測口岸通道運行動態;組織召開口岸聯席會議,落實口岸便利化工作;參與處置邊境口岸通道涉外事件;參與鄰國的會談、會晤;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州口岸辦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全市口岸吞吐量的統計;指導口岸單位開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動;協調口岸工作中的問題並提出解決意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州口岸辦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