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明樓事件指1948年8月7日中國湖北漢口二十多名美國空軍士兵集體強姦、輪姦中國名媛事件,史稱“景明樓事件”。
事件發生後,國民政府下令封鎖訊息,並無對肇事者實施追捕,反而以引誘盟軍從事淫亂活動為由審問幾名中國婦女。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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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1948年7月22日,住在景明大樓五樓的美孚公司漢口分公司大班利富,聯合美國空軍軍官喬治·林肯把先後在天星歌廳和江漢歌廳搞樂隊的菲律賓人賽拉芬找去,決定由賽拉芬負責在利富住處組織一場舞會,除樂隊外並要他代邀中國婦女參加一是伴舞,二是伴宿,不許中國男人參加。
賽拉芬領命後,立即跟菲僑克勞茲和他的中國姘婦章月明等商量,決定由自己和克勞茲組織樂隊,章月明出面邀約中國婦女。章月明找到江漢歌廳茶房頭佬楊玉麟,通過楊玉麟的關係,找江漢歌廳歌女莎莉等,並通過她們四處找人。
後來,章月明又找到江漢歌廳茶房劉寶山,要他找人伴舞。劉寶山則找到失業舞女曹秀英,要她動員中國婦女去參加舞會,並許以厚利。曹秀英見有利可圖,當然十分熱心。她不僅邀約了同屋的張太太、楊太太等,還與賽拉芬的中國姘婦譚碧珍一起,找來了劉太、羅太太等十餘人,連曹秀英的女兒也參加了。當然除賽拉芬、利富、喬治肯等數人外,其他人都以為只是伴伴舞,根本不知還要伴宿的事。
事件經過
舞會共有三十多人參加,其中有達官巨賈的太太和如夫人,也有不少名門閨秀。其中年齡最大的是三十二歲的曹秀英,而年齡最小的則是曹秀英的十五歲的女兒。這些參加舞會的中國婦女,除極少數是職業舞女外,多數則是前來趕時髦參加"社交"活動的,也有的是為過舞癮而來的。
1948年8月7日晚7時許,參加舞會的人均已齊集景明大樓5樓,除舞伴全系中國婦女外,二十多名“男賓”則全部都是外國人,其中以美軍最多。美國人有美孚公司漢口分公司職員陸惠人、佛蘭克、史塔司博以及美國僑民李棋、卡爾頓、格魯、卡來爾等。英國人有江漢關水上視察赫達生等。利富和喬治林肯是這場舞會的主人。
當天剛好是星期六,主謀者按照預定部署先將集合在一元路坤厚里十八號菲籍樂師克勞茲家的樂隊人員接走。天黑後再派汽車把預先約定的一部分中國婦女從三教街美宣琦西餐館接到景明大樓。
1948年8月7日晚上9時30分,利富的僕役劉忠泉將電梯上鎖舞會旋即開始,在陣陣加緊的樂曲中,人多舞急,酒氣繚繞煙霧瀰漫。洋人們醜態漸露有的強吻女伴有的掐腰摸身,一個美軍軍官竟將女伴當眾摟起隨即按倒在地將其內衣短褲扯破。此時電燈熄滅樂隊人員溜走,婦女呼叫之聲不絕。
1948年8月7日深夜12時許,僥倖逃出虎口的歌女巧巧找到未及逃出的莎莉家裡,同莎莉的母親一道將經歷的情況告知漢口市保全警察總隊分隊長方向。由方向轉報鄱陽街管段的漢口市警察六分局,再由該局局長蘇天純請示市警察局長任建鵬後派分局巡官馬步雲帶了警察前去偵察。
等到馬步雲等到達景明大樓時遭遇外國人阻攔不準上樓,又是幾番請示聯繫偵查人員才準上到五樓。這時已是八日凌晨三時許了,現場上僅剩下利富和喬治林肯二人強作鎮定始終不吐實情。只說是一場舞會已經結束,而他們那副獸性剛過的神情、以及地上和沙發上來不及收撿整理的衣褲早已出賣了他們。警察什麼也不敢說,只有怏怏而歸。
事件處理
慘案發生後,國民政府盡力封鎖訊息,以顧全“國家名譽”和“盟邦友誼”。但輿論的壓力,迫使國民黨當局不能保持沉默了。但他們惟恐事態擴大,“影響中美邦交”,一面派人向新聞界疏通,要記者們“顧全大局”;一面傳訊章月明、楊玉麟、劉寶山、曹秀英、章繼英等五人,要他們承擔罪責。除美國人利富和菲籍僑民賽拉芬早在此事公開揭露時逃往香港外,其他參與此事的美軍軍官和美英籍僑民們一直逍遙法外。
1949年4月1日,國民黨漢口市地方法院將章月明等五人各處有期徒刑,罪名是“妨害風化、意圖營利”,讓他們做了美國人的替罪羊。而在受害者中,很多是國民黨軍官的家屬。
但事情遠不是那么簡單就結束了,國民黨政府後來竟然將被強姦的婦女中的幾個鬧的凶的抓來判刑,理由是引誘勾引盟軍從事淫亂活動。
社會報導
1948年8月8日上午,《中國晚報》記者楊鈺通過關係了解到一些情況。在找漢口市警察局長任建鵬而遭到拒絕後,楊鈺便在當日的《中國晚報》上把這樁醜聞捅了出來。顯然這不是簡單的強姦,而是大規模有預謀有準備的輪姦,有的婦女竟被輪姦達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