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高職高專法律系列教材:法律文書寫作與訓練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高職高專法律系列教材:法律文書寫作與訓練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高職高專法律系列教材:法律文書寫作與訓練(第3版)》以全新的視角詮釋了法律文書的基本概念,突出了文書的實際操作方法,特別是在文書寫作過程中對相關法律和法學理論的套用,注重了法律條款和法學理論的分析說明,體現出法律文書依法製作的鮮明特點,既有較強的法學理論功底,又反映出獨特的實際套用能力,讀來讓人耳目一新。《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高職高專法律系列教材:法律文書寫作與訓練(第3版)》的作者中既有多年從事法律文書教學和研究的學者,也有長期從事司法實務的專家,在人員的組成上體現出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這一特點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高職高專法律系列教材:法律文書寫作與訓練(第3版)》的內容和方法上表現得更加明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高職高專法律系列教材:法律文書寫作與訓練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頁數:329頁
  • 開本:16
  • 定價:39.00
  • 作者:馬宏俊
  • 出版日期:2013年1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300164540
  • 品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高職高專法律系列教材:法律文書寫作與訓練(第3版)》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

圖書目錄

第一章法律文書寫作概述
第一節法律文書與司法改革
第二節法律文書教學在法學教育中的地位
第三節古今中外法律文書比較
第四節製作法律文書的總體要求
第二章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書
第一節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書概述
第二節第一審刑事裁判文書
第三節第二審刑事裁判文書
第四節死刑覆核裁判文書
第五節再審刑事裁判文書
第六節減刑、假釋裁定書
第三章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書
第一節民事判決書
第二節民事裁定書
第三節民事調解書
第四節民事決定書
第四章人民法院行政裁判文書
第一節行政裁判文書概述
第二節第一審行政裁判文書
第三節第二審行政裁判文書
第四節再審行政裁判文書
第五章檢察機關的法律文書
第一節檢察法律文書概述
第二節常用刑事檢察法律文書
第三節常用民事行政檢察法律文書
第四節檢察通用法律文書
第六章公安機關法律文書
第一節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概述
第二節立案破案文書
第三節強制措施文書
第四節偵查取證文書
第五節偵查終結及複議覆核文書
第六節公安機關行政法律文書概述
第七節公安機關行政法律文書擇要
第七章監獄機關的法律文書
第一節監獄法律文書概述
第二節監獄法律文書常用文種具體製作方法
第八章行政執法文書
第一節行政執法文書概述
第二節行政許可文書
第三節行政處罰文書
第四節行政複議文書
第九章紀檢監察文書
第一節紀檢監察文書概述
第二節處分決定書
第三節建議書
第十章律師實務文書
第一節律師訴狀類文書
第二節律師涉訴申請書
第三節法庭演說詞
第四節非訴訟律師文書?
第十一章公證法律文書
第一節公證法律文書概述
第二節經濟事務公證文書
第三節國內民事公證文書
第四節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證文書
第十二章仲裁法律文書
第一節仲裁文書概述
第二節當事人製作的仲裁文書
第三節仲裁機構製作的仲裁文書
第十三章立法性文書
第一節立法機關的立法性文書
第二節最高國家司法機關的立法性文書
第三節行政機關的立法性文書

文摘

著作權頁:



三、現行教育評估機制對法律文書的輕視
我國歷史上長期存在著“重實體、輕程式”的錯誤思想,法律文書由於被認為屬於“形式問題”而遭受冷落,不管在理論界還是在實務界,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只要判決結果正確,即使法律文書上有一些小瑕疵,如文書名稱不對、漏寫日期等,也是無傷大雅的。
上述錯誤思想的影響力如此之大,以至於現行教育評估機制也對法律文書寫作存在不同程度的輕視現象。有些法學院校長期沒有開設專門的學習法律文書寫作的課程,還有些院校雖然開設了類似的課程,但無論是老師還是學生都對這門課漠不關心,認為這只是細枝末節,對之缺乏應有的學習熱情。
這種現象的產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如果說學生個人不喜歡上這門課還只是個人喜好問題的話,那么整個國家的教育評估機制對法律文書的輕視就是政策的失誤了。如上所述,法律的實施和適用是通過司法機關對各類訴訟案件和非訴訟事件的處理來保證的,而司法機關的處理則需要通過這些司法活動的各個程式上所製作的司法文書來體現。各司法機關對案件的認識和處理情況,均靠往來的司法文書傳遞;法律在實踐中執行的正確與否,也只能以司法文書記錄的內容來反映。無論是實體法還是程式法,其內容的具體實施都需通過司法文書的形式表現出來。可以說,司法文書是各司法機關代表國家行使司法權力,在訴訟活動中對訴訟案件運用法律的結果,是以國家強制力為保證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義的司法套用公文。這些公文從形式到內容,均關係著國家的法律、法規的具體施行與適用,關係著訴訟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與義務及其人身自由、生殺予奪等切身利益,也就關係著司法機關實事求是、依法辦案、秉公執法、剛直不阿的公正形象和權威能否得以實現,歸根結底也就關係著司法權力是否被濫用,適用法律是否平等、訴訟程式是否規範、處理結果是否公平。
可見,司法文書與司法公正是有機的統一。司法公正是法律公正的具體體現,而法律的公正又是維繫社會發展與穩定的重要力量和保障。司法文書作為法律實施的工具,也就理所當然地承擔了實現司法公正的重任。如果司法機關使用的司法文書能夠做到結構完整、敘述事實清楚準確、證據運用確鑿充分、理由論證充分全面,處理結論恰當,那么,它不僅能全面地反映司法活動,而且能充分表達司法行為,保證平等地適用法律和公正地進行訴訟程式,提高司法機關辦案的透明度,同時,也利於樹立司法機關的權威與公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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