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區教育局

根據《中共普洱市思茅區委辦公室 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思辦發〔2015〕22號),設立普洱市思茅區教育局,為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改革,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二)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指導,完善民辦教育巨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貫徹上級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的具體實施意見;提出教育工作指導性意見。
(二)負責對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編制全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民族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各類教育事業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管理,指導全區中國小、幼兒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審定中國小區級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維護教育系統穩定,做好德育工作及體育衛生工作、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
(五)負責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行政管理,對民辦學校、幼稚園的審批和管理。
(六)負責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各鄉(鎮)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導評估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評估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九年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及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監測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政策;負責區級教育經費和補助專款、教育基建專款的分配、管理;負責編制各級各類學校經費預算和決算,實行校財局管,並對學校財務管理工作進行核算、監督、檢查;指導學校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及校安工程建設管理;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上報;負責貧困學生資助和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活動。
(八)主管教師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員工的管理,加強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全區各類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組織中國小、幼稚園初級教育資格評審及中國小、幼稚園中級、高級教師資格推薦;負責全區初級中學、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教職員工的人事管理,包括人員編制、教職工調配、工資福利、繼續教育、考核獎勵、檔案管理等。
(九)負責組織全區高考、中考、高中會考和學業水平考試工作以及高中、國中、國小招生工作;負責國中、國小學籍、畢業證書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做好教育法制建設工作,開展政務公開。
(十一)依法監督、檢查、指導轄區範圍內各級、各部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和參與教育系統的治安環境治理、師生安全和突發事件處置。
(十二)管理並指導教育對外交流工作,組織對外交流和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十三)承辦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思茅區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普洱市思茅區教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股所級)。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統計、政務公開、督辦、保密、信訪、保衛、接待及車輛、辦公用品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綜合協調、政務運轉、督促檢查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報告的起草、審核工作;協助做好機關黨務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教育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負責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復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機關和區屬學校的人事調配、公務員管理、工資福利、退休和遺屬補助等工作;承辦國中及以下教師資格認定,初職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及中職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推薦工作;負責機構編制管理,評優、評先、評特,獎懲及政策落實等工作;負責教師招聘計畫申報,專業知識考試等工作;負責人事各種報表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區屬學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查閱工作;負責機關和學校年終考核相關數據、材料的統計上報工作。
(三)基礎成職教股
綜合管理基礎教育工作,規劃、指導、推進九年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工作;指導全區學校德育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學校工會、共青團、少年、婦女、兒童、衛生、體育、藝術、國防教育、愛國主義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的辦學評估工作和義務教育免費教科書採購、發放和管理以及貧困學生的救助工作;指導文明學校、綠色學校、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學校評選推薦工作。負責職業高中和成技校的綜合、協調管理;負責規劃和指導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審批、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四)招生考試辦公室
承擔全區高考、中考、高中會考及學業水平測試等工作;負責高中、國中招生報名及錄取工作;負責抓好考風考紀建設,做好各種招生考試的統計分析工作;統籌協調並制定區屬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畫。
(五)學校安全教育股
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工作,協調、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治安環境綜合治理、人員安全、安全教學管理等工作;指導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防範體系和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指導學校安全工作的督查、評估工作,開展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觸電、防疾病流行、防踩踏事故、防校園暴力事件等工作;協調公安、工商、城管、藥監等部門開展對學校食品衛生、疾病預防控制、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各類安全預案制定,指導學校開展防震、防火等逃生演練和教育系統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置。
(六)計畫財務股(會計核算中心)
嚴格執行《會計法》,遵守國家的財政財務法規,按照財務規章制度辦理業務;負責指導區屬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經費的年初預算,年終決算的編審上報工作;負責校舍建設等事項資金的財務核算工作;負責各項教育經費、上級(區級)補助專款、教育基建專款的分配、管理工作;監督學校各項經費的收支使用,定期檢查財務計畫執行情況;負責教育事業報表及教育經費報表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負責局機關各種資金的收支管理及局機關職工工資、福利、資金的發放工作;負責機關車輛保險,機關所需各項辦公用品與物資的採購、保管和發放工作;負責貧困學生助學貸款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活動;負責區屬各學校的財務會計核算工作;按學校單獨建立賬目,分學校單獨核算;負責審核各報賬單位的原始憑證,進行電算化記賬和編制財務報表等業務;組織學校合理編制經費預算;指導學校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和指導學校合理使用各項經費。
(七)規劃建設股
負責指導全區學校校舍建設工程和學校校建規劃工作;負責全區學校校舍檔案管理以及校舍安全工程建設管理;負責監督校建項目的工程質量及進度;負責校建工程項目預(結)算內審工作。
思茅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指導教育督導工作,擬訂教育督導與評估的指導性檔案和工作制度;負責抓好對學校收費情況的定期檢查、抓好教育系統行風建設;負責對有關部門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進行督查;負責組織協調教育專項督導檢查,發布教育督導報告;負責教育系統幹部違規違紀事件及民眾舉報信件的查處工作;承擔思茅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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