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司法局

普洱市司法局

普洱市司法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司法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洱市司法局
  • 機構隸屬:普洱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司法工作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1、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普洱市司法局
2、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制定組織實施法治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
3、指導、監督管理全市的律師、法律顧問、社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工作和全市公證工作;指導管理普洱市律師協會、雲南省公證協會普洱辦事處工作。
4、指導、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安置幫教工作。
5、領導強制隔離戒毒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強制隔離戒毒的執行工作。
6、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7、指導、監督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8、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148”法律援助專用電話建設和服務等工作。
9、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後勤物資裝備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10、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縣(區)黨委管理縣(區)司法局的領導幹部;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11、承辦普洱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機構設定

本單位年末機構數為1,普洱市司法局是行政機關單位,執行的是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編委核定編制人數57人,年末實有在編人員50人(含事業4人,工勤編制2人)。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人數為50人。

領導信息

2018年3月26日,普洱市人民政府決定任命孫熙凱為普洱市司法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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