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統計局

晉城市統計局

晉城市統計局是晉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晉城市統計局
  • 隸屬:晉城市人民政府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領導信息,地理位置,所獲榮譽,

職能調整

一、職能調整
(一)增加的職能
1 、建立健全統計執法檢查制度, 統計數據質量檢查評估制度,保障統計數據準確。
2 、巨觀經濟景氣監測。 監測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的景氣狀況,預測發展態勢,及時報告經濟領域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 出諮詢意見和建議,並發布全市有關經濟景氣信息;指導 縣( 市、區)開展經濟景氣監測工作。
3 、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 提供全市房地產業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
4 、建立全市非公有制抽樣調查制度,為市委、 市政府指導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提供基礎資料和決策依據。
5 、新增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抽樣調查, 為國民經濟核算提供準確的基礎數據。
6 、受省統計局委託, 管理省設在我市的企業調查隊。
(二)劃出的職能
將國有企業職工下崗統計 , 交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承擔。
(三)轉變的職能
1 、 將與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重複進行的“三資”企業統計,調整為利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資料進行綜合。
2 、 將企業景氣調查交由所屬事業單位承擔。

主要職責

(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計畫,制定全市性的統計工作規章、統計工作現代化建設規劃和全市統計調查規劃,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全市各縣(市、區)各部門、中央、省駐市單位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山西省統計檢查監督規定》,依法查辦統計違法行為和案件,檢查監督全市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的貫徹實施。
(三)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調查體系,制定科學的統計調查方法和報表制度。
(四)組織實施國務院部署的全國人口普查、農業普查、工業普查、第三產業普查和基本單位普查等大型普查工作。
(五)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全市各級統計人員完成全國、全省統一布置的經濟、社會、科技統計年報、半年報、季報、月報及有關方面的典型調查、重點調查和各項抽樣調查。審查批准各縣 ( 市、區 ) 、市直各部門和有關單位 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 , 做好全市統計報表的管理工作。
(六)蒐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監督和景氣監測,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提供諮詢建議。
(七)建立健全統計執法檢查制度與統計數據質量評估制度,保障統計數據準確。
(八)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和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和統計信息,規劃、協調全市社會經濟統計信息諮詢服務行業,積極培育和發展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十)受省統計局委託,管理設在我市的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企業調查隊。
(十一)統一管理縣(市、區)政府統計部門的統計事業費;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基礎建設及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等工作。
(十二)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全市統計政務信息的蒐集、整理、傳遞、反饋等工作,統一管理全市統計系統的中央級統計事業費和上級統計部門撥付的基本投資,負責市局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各縣(市、區)統計局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辦公用品、辦公設備購置、車輛管理、機要保密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來信來訪、上傳下達、公務組織工作;承擔行政事務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科(法制科)
貫徹執行有關幹部、人事、勞動等法規和制度;負責全市統計系統幹部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編制、人事、勞資工作;組織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資格考試工作;組織全市統計人員的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有關幹部人事編制勞資等統計報表編報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支部工作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業科
認真貫徹國家和山西省統計局工業、交通統計調查制度;負責全市工業、交通調查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工業、交通的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工業統計資料;對本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控制、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本專業的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開展統計分析研究;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統計科
負責對全市經濟、社會、科技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重大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定期舉辦統計新聞發布會;組織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巨觀及專題經濟分析並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管理巨觀統計數據,定期整理、編輯、提供經濟、社會、科技綜合性資料;組織貫徹國家經濟、社會、科技統計指標體系及統計調查制度;研究制定管理全市調查制度和方法;組織制定審核地區、部門統計項目、調查計畫和調查方案,推動各縣(市、區)、各部門統計報表管理和清理工作;具體負責實施統計調查的行政審批工作;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固定資產投資科
認真貫徹國家和山西省統計局、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開發統計調查制度;負責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開發統計調查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開發的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開發統計資料;對本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控制、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本專業的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開展統計分析研究;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能源與資源統計科
認真貫徹國家和山西省統計局能源與資源統計調查制度;負責全市能源與資源統計調查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的能源與資源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能源與資源調查統計資料;對本專業統計數據質量控制、檢查和評估;負責全市能源平衡統計核算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本專業的統計業務及基礎建設工作;開展統計分析研究;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服務業統計科
認真貫徹國家和山西省統計局服務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統計調查制度;負責全市服務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綜合統計調查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軟體業、居民服務業和教育、文化、衛生、體育以及旅遊等服務業的統計調查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全市服務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服務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統計資料;對本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控制、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全市本專業的統計基礎建設工作;開展統計分析研究;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口社會科
認真貫徹國家和山西省統計局人口和勞動統計、社區與勞動力調查、科技與婦女、兒童監測及民眾安全感統計調查制度;負責全市人口和勞動統計、社區與勞動力調查、科技與婦女、兒童監測及民眾安全感綜合統計調查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準確、及時、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各項專業統計調查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人口、勞動工資、科技、社會各專業統計資料;對各專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控制、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各專業的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開展統計分析研究,提供統計優質服務;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數據管理科
負責組織全市統計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統計信息系統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市統計調查數據處理與管理工作,建立全市統計資料庫系統;負責組織全市統計系統的信息技術套用與技術開發工作,指導全市統計自動化系統的業務工作;負責全市統計信息網路系統的運行、維護與管理;負責全市統計信息網上發布工作;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村抽樣調查隊
認真貫徹國家、山西省統計局和山西省調查總隊農林牧漁業全面統計及農村住戶、農產量抽樣調查制度;負責農林牧漁業全面統計及農村住戶、農產量抽樣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對全市農村領域的專項監測;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編印農村統計資料;綜合整理和提供農林牧漁業全面統計及農村住戶、農產量抽樣調查的統計資料;對農村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控制、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本農村統計基層基礎工作,規範鄉鎮統計機構管理;開展統計分析研究;完成省統計局、省調查總隊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晉城市普查中心
認真貫徹山西省統計局基本單位統計報表制度,負責全市基本單位名錄庫的動態維護更新;建立全市社會經濟統計地理信息庫;負責本市經濟普查的日常工作,解決經濟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組織實施全市的經濟普查,指導縣級經濟普查工作;完成全市經濟普查指標體系、標準體系、調查體系的研究和設計工作,制定經濟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進行經濟普查技術準備和物質準備;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統計執法大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山西省統計檢查監督規定》,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貫徹和監督檢查工作;開展全市統計普法培訓;制定統計行政執法責任制,培養統計執法檢查員,依法查處或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統計信息服務中心
負責我市統計信息的收集與發布;建立統計資料文獻服務系統,承擔統計資料文獻有償服務工作;對外開放;接受部門、企業和社會各界對統計數據、統計指標及計算方法等的諮詢;對外提供非保密數據信息,協調管理掛靠在本中心下的統計諮詢公司,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其他的工作。
調查監測中心
認真貫徹省調查監測中心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方面的監測評價制度和指標體系,對重點經濟和社會領域的運行實施監測評價,開展綜合分析和專題分析,提交監測評價報告;研究新興服務業統計調查指標體系和調查制度,具體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繼續保持和開展城鄉居民收入、物價、小型企業和農村等領域的補充抽樣調查;組織指導縣級調查監測中心業務工作和基礎工作;接受地方政府交辦的相關調查任務;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單位

農村抽樣調查隊
貫徹國家、山西省統計局和山西省調查總隊農林牧漁業全面統計及農村住戶、農產量抽樣調查制度;負責農林牧漁業全面統計及農村住戶、農產量抽樣制度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對全市農村領域的專項監測;準確、及時、全面地蒐集、整理和編印農村統計資料;綜合整理和提供農林牧漁業全面統計及農村住戶、農產量抽樣調查的統計資料;對農村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控制、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本農村統計基層基礎工作,規範鄉鎮統計機構管理;開展統計分析研究;完成省統計局、省調查總隊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晉城市普查中心
認真貫徹山西省統計局基本單位統計報表制度,負責全市基本單位名錄庫的動態維護更新;建立全市社會經濟統計地理信息庫;負責本市經濟普查的日常工作,解決經 濟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組織實施全市的經濟普查,指導縣級經濟普查工作;完成全市經濟普查指標體系、標準體系、調查體系的研究和設計工作,制定經濟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進行經濟普查技術準備和物質準備;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其他工作。
統計執法大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山西省統計檢查監督規定》,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貫徹和監督檢查工作;開展全市統計普法培訓;制定統計行政執法責任制,培養統計執法檢查員,依法查處或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其他工作。
統計信息服務中心
負責我市統計信息的收集與發布;建立統計資料文獻服務系統,承擔統計資料文獻有償服務工作;對外開放;接受部門、企業和社會各界對統計數據、統計指標及計算方法等的諮詢;對外提供非保密數據信息,協調管理掛靠在本中心下的統計諮詢公司,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其他的工作。
調查監測中心
貫徹省調查監測中心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方面的監測評價制度和指標體系,對重點經濟和社會領域的運行實施監測評價,開展綜合分析和專題分析,提交監測評價報告;研究新興服務業統計調查指標體系和調查制度,具體組織實施統計調查;繼續保持和開展城鄉居民收入、物價、小型企業和農村等領域的補充抽樣調查;組織指導縣級調查監測中心業務工作和基礎工作;接受地方政府交辦的相關調查任務;完成省統計局對口處室和本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局長:王健
黨組成員、副局長:程滿勝
黨組成員、副局長:唐振芳
黨組成員、市調查監測中心專職副主任:李江波
黨組成員、總統計師:姜孝則
副調研員:李鴻賢

地理位置

山西省晉城市鳳台西街289號
晉城市城區統計局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被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為“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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