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昭平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賀州市和昭平縣關於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昭平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2004年12月縣人民政府下文成立,2005年9月正式與縣衛生監督所分別獨立履職運行,屬正科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昭平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組建時間:2005年9月
  • 成立時間:1956年6月11日
  • 辦公地址:昭平縣昭平鎮東寧北路7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昭平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賀州市和昭平縣關於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昭平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2004年12月縣人民政府下文成立,2005年9月正式與縣衛生監督所分別獨立履職運行,屬正科級事業單位。現有在編人員28名,聘用職工10人,在職在崗人員共38名;中心內設2個行政科室、8個業務科室,其中專業人員28人;取得副高級以上職稱13人,中級職稱人員6人,初級職稱9人;本科學歷12人,大專及以上學歷28人。中心履行疾病預防與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疫情及健康相關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監測與干預、實驗室監測檢驗與評價、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技術管理與指導等七項基本職責,在縣委、縣政府、衛健局的正確領導關懷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幫助下,中心全體人員團結協作、共同努力,疾病預防控制事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中心實驗室於2006年首次通過自治區計量認證資格,並於2010年、2013年通過自治區複審驗收。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縣疾控中心日常各項業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會議組織、秘書服務、業務信息、檔案管理、宣傳報導、財務、事務、車輛調度以及提案、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脫貧攻堅鄉村振興、中心黨支部黨務、思想教育、工會和共青團工作;承辦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的申報工作;承辦應訴、普法教育;負責本中心幹部、職工的年終考評工作,幹部職工的工資管理和職稱評聘以及計畫生育、保險工作,各種數據統計上報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其他臨時交辦的工作。 
財務科
負責縣疾控中心財務資產、房產等統計工作;擬定財務管理規定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本所幹部、職工的人事管理、公有財產管理工作;負責本中心人員工資發放等工作。 
免疫規劃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計畫免疫工作及其登記、統計、上報和計畫免疫事件調查處理等工作;負責指導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開展兒童接種率調查、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工作,負責疫苗、注射器、票據進出庫驗收、管理,組織指導社區、醫療單位保健科、鄉鎮衛生院防保組開展計畫免疫工作,開展業務培訓和預防接種知識宣傳,協助和配合上級業務部門開展套用性科研和其他相關工作,負責臨時交付的其他工作。
愛滋病和性病防制科
負責制定轄區愛滋病、皮膚性病的預防控制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轄區愛滋病、性病高危行為干預和自願諮詢檢測工作,督促落實愛滋病病人和感染者隨訪管理,及時開展相關檢測;負責愛滋病病人隨訪和信息管理。檢查、指導轄區愛滋病防控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社區、縣直醫療衛生單位保健科、衛生院防疫組開展業務培訓和防治知識宣傳。協助相關崗位開展工作,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疾病控制科
負責制訂全縣疾病預防控制技術對策和措施,並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負責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綜合評價及反饋報告;承擔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職業病和中毒、污染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以及救災防病等問題的調查處理;組織指導社區衛生服務和醫院保健科、鄉鎮衛生院防疫組開展衛生防病工作和培訓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協助和配合上級業務部門開展套用性科研和其他相關工作;負責臨時交付的其他工作。 
衛生監測檢驗科
負責與疾病預防控制相關的監測檢驗、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衛生學評價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社區、縣級醫療單位保健科、鄉鎮衛生院防疫組開展有關工作和培訓初級專業技術人員;中心現有資質: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評定證書、愛滋病檢測初篩實驗室、生物安全備案實驗室(BSL-2)。2020年7月25日正式開展新冠肺炎核酸檢測工作。協助配合上級業務部門開展套用性科研和其他相關工作;負責臨時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共衛生科
負責食品採樣、水質採樣、公共場所採樣、職業病防制、學生體檢、衛生監測等工作。協助和配合上級業務部門開展套用性科研和其他相關工作,負責臨時交付的其他工作。 
慢性病防制科
組織制定慢性病、死因監測、健康素養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收集、審核、分析、上報慢性病、死因監測等信息,撰寫工作總結。指導轄區慢性病管理、死因監測,負責指導慢性病病患者或疑似患者的發現、報告、轉診、規範診治及密切接觸者篩查工作。組織、指導轄區慢性病患者管理。開展業務培訓和防控知識宣傳協助相關崗位開展工作,完成上級、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結核病防制科
管理負責指導結核病、精神病患者或疑似患者的發現、報告、轉診、規範診治及密切接觸者篩查工作。組織、指導轄區結核病疫情及結核病患者、耐多藥肺結核患者、協助和配合上級業務部門開展套用性科研和其他相關工作,負責臨時交付的其他工作。 
後勤科
負責疾控中心發電機設備、設施、車輛調配使用管理、消防、安全生產等工作,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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