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書大旨以為聖人之書,編年以為體,舉時以為名,著日月以為例,而日月之例又其本,故名曰“本例”。全書共十六門,均用月時推之,而分著例、變例二則,州分部居,自成條理。今考《公羊》、《穀梁》二傳,專以日月為例,固有穿鑿破碎之病。然經書“公子益師卒”,《左傳》稱“公不與小斂”,故不書日,則日月為例,已在二《傳》之前,大蓋其時去世不遠,必定有所受,但予奪筆削,寓義宏深,日月特其中之一例耳,故《公羊》、《穀梁》二家所說,時亦有合。若依此而推之以概全經,則必支離軫□,絕難盡通。至於必不可通,於是則委曲遷就,別造變例以當之。此即為崔氏著例、變例之由來。如上所言,這種解經方法,局限甚大,其論即多與事實不符。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評其:“辨正三《傳》之是非,而專以日月為例,則正蹈其失而不悟。”《四庫全書總目》亦云:“此非日月為例之過,而全以日月為例之過也。”但此書卻代表了宋儒說解《春秋》之學的一個流派,對後世諸儒亦有一定的影響,對於研究《春秋》學術思想史及學術流派則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春秋本例
- 作者:宋崔
- 版本流傳:有通志堂刊用汲古閣舊鈔本
- 全名:〖春秋本例〗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