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春州,州治陽春縣(在今陽春市區),春州領陽春、流南二縣。隸屬嶺南道。武德五年(622年)恢復西城縣,屬春州;天寶元年(742年),春州稱南陵郡,並析陽春縣置羅水縣屬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春州
- 起源:唐武德四年(621年)
- 廢除:金朝
- 故址:內蒙古突泉縣
一,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春州,州治陽春縣(在今陽春市區),春州領陽春、流南二縣。隸屬嶺南道。武德五年(622年)恢復西城縣,屬春州;天寶元年(742年),春州稱南陵郡,並析陽春縣置羅水縣屬之。乾元元年(758年),春州復名,領陽春、羅水二縣。五代(907-960年)南漢,春州領陽春、羅水、流南三縣, 宋開寶五年(972年)撤銷春州,陽春、羅水、流南三縣改屬恩州。次年,復置春州,春州領陽春、銅陵二縣。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撤銷春州,陽春縣改稱新春縣,屬新州轄。天禧四年(1020年),再復春州,新春縣復稱陽春縣,春州領陽春、銅陵二縣。熙寧六年(1073年)廢春州,把銅陵縣併入陽春縣,陽春縣屬南恩州。
二,遼置,金廢。故址在今突泉鎮西北約60公里的寶石鎮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