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仔花習俗

春仔花習俗

春仔花習俗,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民俗,廈門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春花”,閩南一帶叫“春仔花”,它是扎花的一個品種。流傳於閩南地區,特別是在翔安區新店鎮洪厝村的扎制、插戴“春仔花”習俗,追溯歷史,已有四百多年之久。扎花是以縫為主、縫扎結合的手工扎花工藝,具有表現範圍廣泛、刻劃細膩、變幻無窮的特點。剛開始時,“春花”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較普通的春花。每年過春節時,出嫁的女兒回娘家要給長輩插上,祝福大家年年春。誰家辦喜事,女賓客頭上要插上一朵,代表吉祥如意。還有一種,花朵更大更喜慶,有點像新娘子的鳳冠,又叫“新娘花”,是新娘子的專用飾物。後來經過延伸,還有“婆婆花”“孩童花”“喪事花”等10來種,每種有不同的含義,在不同的場合由不同身份的人用。

2007年,“春仔花習俗”被列入廈門市第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春仔花習俗
  • 批准時間:2007年
  • 遺產級別:市級
  • 遺產類別:民俗
  • 申報地區: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
  • 保護單位:廈門市翔安區文化館
歷史淵源,民俗內容,傳承保護,社會影響,

歷史淵源

“春花”,閩南話中“春”與“剩”諧音,閩南一帶叫“春仔花”,它是扎花的一個品種。《廈門志》對扎花習俗早有過記載,稱其為“象徵花”,象徵年年有餘,婦女戴上一朵春花,期望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年年有餘。
扎制、插戴“春仔花”習俗,已有四百多年的歷史。據查考明嘉靖年間,在京任刑部左侍郎的洪朝選適值元宵佳節回故里(現翔安區新店鎮洪厝村)祭祖。在祭祖儀式上,他發現凡祭品上都插著春仔花,隨從的官員、奴婢頭上也都插有春仔花,使人悅目一新,於是,洪朝選讓家眷與侍女們也學著扎制春花,春仔花習俗就這樣傳承下來。

民俗內容

扎花是以縫為主、縫扎結合的手工扎花工藝,具有表現範圍廣泛、刻劃細膩、變幻無窮的特點。各式各樣的“春仔花”皆呈元寶形,裡面再細扎微型的“石榴花”“梅花”“燈籠花”等形狀。在洪厝村,扎花有10多個品種。按習俗用途分,“春仔花”分為常年各種場合可用的普通“春花”,新婚時用的“新娘花”“婆婆花”,祝願用的“孩童花”“壽花”,喪事用的“答禮花”等。

傳承保護

傳承價值
“春仔花”具有古樸、典雅、自然、大方的特點,既有較高的藝術欣賞價值,又有較強的實用性,這種傳統習俗還流傳於漳州、泉州、港澳台地區和東南亞等海外華僑華人同胞居住區,是台胞、僑胞留住鄉愁的一種裝飾禮品。
傳承狀況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發生很大的變化,特別是婦女髮型的改變,在廈門地區對這種頭花的使用愈來愈少。因產品工價低廉,人們對扎花的熱情日漸式微,已邁入瀕危的狀況。
傳承人物
  • 洪寶葉,2008年6月13日被評為廈門市第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承項目:春仔花習俗。
  • 洪素真,2008年6月13日被評為廈門市第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傳承項目:春仔花習俗。
保護措施
春仔花習俗項目保護單位為:廈門市翔安區文化館。

社會影響

2009年以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重視和關心下,廈門晚報、海峽導報先後到洪厝村採訪報導多次。2014年下半年應翔安區第一實驗國小的邀請,洪寶葉為該校小學生舉辦扎“春仔花”興趣班,讓“春仔花”工藝走進校園,提高了“春仔花”的知名度。洪寶葉還把春仔花銷售到港、澳、台及東南亞,並多次參加廈門市和翔安區舉辦的閩南文化交流展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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