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職責
1.提升公共氣象服務水平
密切監測天氣演變,認真做好服務工作。該局根據天氣情況及時製作相關服務材料並報送到縣委、縣政府和各相關單位。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預警、公共服務管理工作;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信息的發布和傳播;組織重大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氣象保障工作;承擔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及運行維護工作。進入汛期,該局持續做好暴雨、雷電、大風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與預警預報工作,密切監視天氣,及時發布天氣預報預警信息,製作發布氣象服務材料。全力做好森林防火氣象服務工作,在森林防火敏感時期,向防火辦更新發布天氣預報及天氣實況信息,發布周森林火險等級預報,確保防火指揮部第一時間掌握實時氣象信息。
2.氣象防災減災基礎建設
落實指揮部賦予的職能,作為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能機構,氣象局全面落實指揮部賦予的職能,發布預警信號,推進區域內站點全覆蓋,既大幅度提高了氣象部門對氣象災害的監測能力和為相關部門提供決策氣象服務的水平,又為積累氣候資料、開展氣候服務奠定了堅實基礎。轄區氣象信息服務站實現鄉鎮全覆蓋,氣象信息員隊伍及時補充調整更新,並分期分批進行全員氣象知識培訓。
3.推進人工影響天氣業務現代化建設
積極開展人工增雨防雹,進行重大活動保障。該局嚴格執行人影安全責任、空域申請、作業公告及信息上報制度,做到科學指揮、安全作業,開展作業點安全隱患排查,開展人影裝備維護。
4.落實責任保障安全生產
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目標分解到科室、落實到每一位責任人身上,從而確保一崗雙責、黨政同責的要求落到了實處,確保全年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杜絕了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5.做好氣象探測設備維護和探測環境保護工作
該局負責及時維修維護各項儀器設備保障自動站和區域站正常運行。加強氣象設備運行管理與巡檢,完成了區域站探測環境測定和區域站年巡檢工作。值班員24小時值守班,利用天元系統遠程監控各個區域站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維修,保證數據正確準時上傳。定期維護氣象探測環境。
6.組織本行政區域內氣候資源的綜合調查、區劃
指導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組織並審查重點建設工程、重大區域經濟開發項目和城鄉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
7.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
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律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訴訟;組織宣傳、普及氣象科學知識。
二、機構設定
易縣氣象局實行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本級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上級氣象主管機構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
易縣氣象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其內設機構及直屬事業單位設定如下:
辦公室、防災減災科、易縣氣象台
領導分工
負責人:李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