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達中證5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是易方達發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易方達中證500ETF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易方達
- 基金管理費:0.50%
- 首募規模:2.95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0580
- 成立日期:20150827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的最小化。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除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以外的其他股票(包括創業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發行的股票)、債券、債券回購、資產支持證券、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本基金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其投資原則及投資比例按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執行。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本基金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其投資原則及投資比例按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執行。
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採取完全複製法,即完全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導致基金無法完全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時,基金管理人可採取包括抽樣複製在內的其他指數投資技術適當調整基金投資組合,以達到緊密跟蹤標的指數的目的。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於:(1)法律法規的限制;(2)標的指數成份股流動性嚴重不足;(3)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票長期停牌;(4)標的指數成份股進行配股或增發;(5)標的指數成份股派發現金股息;(6)標的指數編制方法發生變化;(7)其他可能嚴重限制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合理原因等。
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2%以內,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2%以內。如因標的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此外,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投資股指期貨和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的衍生金融產品,如權證以及其他與標的指數或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相關的衍生工具。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進行交易。
本基金可在綜合考慮預期收益率、信用風險、流動性等因素的基礎上,選擇投資價值較高的資產支持證券進行投資。
本基金力爭將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2%以內,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2%以內。如因標的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他因素導致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誤差進一步擴大。
此外,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投資股指期貨和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的衍生金融產品,如權證以及其他與標的指數或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相關的衍生工具。
本基金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進行交易。
本基金可在綜合考慮預期收益率、信用風險、流動性等因素的基礎上,選擇投資價值較高的資產支持證券進行投資。
收益分配原則
1、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本基金場內及場外份額的收益分配方式均採用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評價日核定的基金累計報酬率超過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酬率達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進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據以下原則確定:使收益分配後基金累計報酬率儘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酬率。基於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無需以彌補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有可能低於面值;
5、基金收益分配的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證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記結算機構對場內份額收益分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本基金場內及場外份額的收益分配方式均採用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評價日核定的基金累計報酬率超過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酬率達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進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根據以下原則確定:使收益分配後基金累計報酬率儘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同期累計報酬率。基於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無需以彌補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有可能低於面值;
5、基金收益分配的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證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記結算機構對場內份額收益分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