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啟蒙小傳

易學啟蒙小傳

古籍簡介

《易學啟蒙小傳》·一卷、附《古經傳》·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易學啟蒙小傳
  • 創作年代:宋
  • 文學體裁:散文
  • 作者:稅與權
簡介,思想源頭,

簡介

宋稅與權撰。與權始末未詳。據其《自序》,知為魏了翁門人。據書末史子翬《跋》,知其字曰巽甫。據《書錄解題》載其《周禮折衷》一條,知為臨邛人爾。初,朱子作《易學啟蒙》,多發邵氏《先天圖》義。至與袁樞論《後天易》,則謂嘗以卦畫縱橫,反覆求之,竟不得文王所以安排之意,是以畏懼不敢妄為之說。與權從魏了翁講明邵氏諸書,於《觀物篇》得《後天易上下經序卦圖》。證以《雜卦傳》及揚雄所稱文王重《易》六爻互用兩卦十二爻,孔穎達所稱六十四卦二二相偶,非覆即變之說。知《乾》、《坤》、《坎》、《離》、《頤》、《中孚》、《大過》、《小過》不易之八卦為上下兩篇之乾,其互易之五十六卦為上下兩篇之用。即其圖反覆觀之,《上、下經》皆為十八卦,始終不出九數,以明羲、文之《易》,似異而同。蓋闡邵子之說,以補《啟蒙》之未備,所謂持之有故,而執之成理者也。史子翬《跋》稱因是書悟《乾》、《坤》、《納甲》之義。《乾》自甲而壬,《坤》自乙而癸,其數皆九,而疑其《乾》九能兼《坤》六,《坤》陰不能包《乾》陽之說。謂六之中有一三五,則九數固藏於六,欲更與與權商之。蓋天下之數,不出奇偶,任舉一義,皆有說可通,愈推而愈各有理,此類是矣。謂非《易》之根本則可,謂非《易》中之一義則又不可也。

思想源頭

《易學啟蒙小傳》是稅與權解釋、發揮《易學啟蒙》之義的著作。
《易學啟蒙》,南宋朱熹、蔡元定合撰,由蔡氏起稿。《易學啟蒙》,《宋史·藝文志》錄為三卷,《直齋書錄解題》錄為一卷,為書凡四篇,分為本圖書第一,引孔安國、劉歆、關朗等說,證十為河圖、九為洛書;原卦畫第二,通論伏羲四圖及文王二圖,綜述先天之學與後天之學;明蓍筮第三,研究古筮法;考變占第四,擬定七條占筮體例,解說卦變圖,明一卦可變六十四卦之理。是書圍繞《周易本義》卷首九圖作論,雖名為“啟蒙”,卻非真的僅是給初學者開蒙之用,更多地是為了闡發九圖的哲學意義,系統發揮朱熹的象數之學。是書朱熹自視很高,以為“學《易》而有意於象數之說者,於此不可不知,外此則不必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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