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龍泉官窯,位於浙江省龍泉市龍泉大窯片中的岱底一帶靠近蛘岙頭的地方,距離大窯村口的大碗廠約三公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龍泉官窯
- 別名:峰洞岩
- 性質:官窯
- 地理位置:浙江省龍泉市
- 來源出處:大明會典
- 主要生產:青瓷梅瓶、玉壺春瓶、執壺、碗、盤等
明龍泉官窯當地村民稱“峰洞岩”,也有人叫“高塢”。岙底是大窯片中窯址最密集的窯群遺址,四周群山環繞,溪流縱橫。制瓷作坊建在溪流兩岸的山坡上,在山的緩坡上建龍窯。明時這裡歸處州府管轄,故也稱“處州官窯”。
2005年確認為官窯。主要生產青瓷梅瓶、玉壺春瓶、執壺、碗、盤等。《大明會典》卷一百九十四陶器條述:“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定:凡燒造供用器皿等物,須要定奪制樣,計算人工物料.如果數多,起取人匠人京,置窯興工,或數少,行移饒、處等府燒造。”《明憲宗實錄》卷一記載:成化元年正月乙亥,詔:“江西饒州府,浙江處州府,見差內官在役燒造瓷器。詔書到日已燒完者照數起解,未完者悉皆停止,差委官員即便回京,違者罪之。”窯址調查時發現有五爪龍紋盤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