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揚州鹽官與揚州鹽商》是2015年8月廣陵書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徐順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清揚州鹽官與揚州鹽商
- 作者:徐順榮
- 出版社:廣陵書社
- 出版時間:2015年8月
- 頁數:215 頁
- 定價:4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55404002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明清揚州鹽官與揚州鹽商》以史為敘,闡述了明清揚州的鹽官設定、職能以及社會責任,翔實地敘述了揚州鹽商作為中國封建社會晚期的商幫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發展,達到鼎盛的,剖析了揚州鹽商衰弱的歷史客觀、主觀原因。《明清揚州鹽官與揚州鹽商》既解析了揚州鹽商與明清皇權、官府之間官商勾結的歷史事實,又客觀敘述了揚州鹽商在揚州及其家鄉的社會經濟發展中起到的積極作用。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編
明清揚州鹽官
一、明代揚州鹽官
二、清代揚州鹽官
明清揚州鹽商
一、揚州鹽商發軔於西漢,而不是唐朝
二、唐朝揚州鹽商已成為取得鹽籍的專業商人
三、北宋揚州鹽商為手持鹽鈔的引商
四、元代實行商運商銷,兩淮鹽的產銷量最大,運銷兩淮鹽的揚州鹽商鹽務異常繁忙
五、明代揚州鹽商
六、清代揚州鹽商
第二編
揚州鹽商與清代皇權
一、封建專制社會官官相護,揚州鹽商面對鹽官及勢要的盤剝,唯一之途是尋求權力更高的政治勢力,藉助皇權之力,披著“恩賞”的外衣,才能在封建官僚勢力壓榨下的夾縫中生存
二、在皇帝的關照下,即使平日裡百般擠壓揚州鹽商的鹽官們面對那些受過皇權眷顧的揚州鹽商,也須行讓三分之禮
三、揚州鹽商深信拿出自己利益的一部分給皇帝,能換取更多的好處
四、揚州鹽商捐輸的主要對象是軍需、河工、賑災三類,此為中國古代社會的“大政”。從這一意義上講,揚州鹽商巨資捐輸也是為朝廷、天下百姓分憂的回報社會之舉
五、皇室年節、壽日、慶典、巡幸等方面所需資金,常以“備公”的名義向揚州鹽商們索取
六、揚州鹽商捐輸之外的行為主要包括建義倉、建粥鋪、賑濟貧民等,時人稱之為“善舉”
七、在封建帝制社會背景下,揚州鹽商常以捐輸報效的方式向專制皇權主動靠攏獻媚,這表明了鹽商既是鹽業經濟上的特權者,同時也是封建政權的依附者,這是封建專制制度下官商群體的典型特徵
八、乾隆皇帝對兩淮鹽務“三案”中的揚州鹽商從輕發落,很明顯的反映出皇權與鹽商的微妙關係
九、對揚州鹽商的報效行為予以“恩賞”,以賞賜官銜為主。因此,有清一代各類“紅項商人”層出不窮
十、皇帝常常通過鹽課的緩、免、帶措施,來表現對揚州鹽商的“優恤”
十一、清代皇帝針對鹽商實行“加斤增息加耗等措施來增加鹽商的利潤,以換取自己的更大利潤
十二、“帑幣”——“萬歲爺的本錢”,實為“高利貸資本”,是皇權對鹽商的一種剝削,也是造成揚州鹽商由盛轉衰的主要原因
十三、清代揚州鹽商與皇權之間的非正常“互利勾結”關係,既助長了社會買官鬻爵的風氣,又助長了皇帝驕奢淫逸的風氣
第三編
揚州鹽商與揚州鹽官
一、“視淮揚為利藪,是以借名求索”。揚州鹽官以強制性勒索攤派的鹽務浮費壓榨揚州鹽商
二、“官以商之富也,而腹之;商以官之可以護己也,而豢之”。揚州鹽商挾資結交鹽官,以求在封建官府的庇護下從事壓低進價、短斤摻假、哄抬賣價的非法經營行為,謀取暴利
三、對於鹽官的浮費勒索,兩淮總商為了從中謀取私利,極力迎合、“假公濟私”、“巧混侵吞”
四、揚州鹽商與鹽官換帖聯姻,結成兒女親家或姻親關係
五、揚州鹽商與鹽官合夥辦鹽,形成利益共同體
六、揚州鹽官成為揚州鹽商非法經營的庇護者
七、揚州鹽商與鹽官以利益為紐帶的相互勾結,嚴重敗壞了清代官場風氣
八、釐清官商關係,是走向法治中國的重要一步
附錄一 漢代揚州職官表
西漢職官
國王
才日
太守
東漢職官
國王
太守
附錄二 專商引岸
一、引岸制的沿革
二、引票引岸制度的形成
鹽引票制概述
第一項 鹽引之定義
第二項 引票之分類
第三項 引廳之紊雜
第四項 引商與票商之區別
第五項 票本之淵源
清末民初鹽務積弊概況
附錄三
附錄四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