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縣誌辦,全稱明水縣地方志辦公室,獨立設定時間2009年6月。編制6人,現有在職人員2人。辦公室設在明水縣政府辦公樓7樓(711室、710室、732室)。辦公室下設編輯室(設在老縣賓館,聘用6名資深老幹部為編輯人員),負責編寫文字資料。縣誌辦直接歸縣政府領導,對縣政府負責。當前主要任務是編撰第二輪明水縣地方志書及地方綜合年鑑。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擬定工作規劃和編撰方案,蒐集、保存、整理文獻資料,推動方誌理論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水縣誌辦
- 獨設時間:2009年6月
- 上限:1986年
- 下限:2005年
工作動態,領導班子,機構職能,政策法規,通知公告,辦事指南,
工作動態
本次縣誌續寫,時間跨越20年,上限至1986年,下限至2005年。是明水縣第一部縣誌的續集(明水縣第二部縣誌)。經過幾年的努力,現已完成初稿160萬字,全縣入志102個部門,約160萬字,23篇,130章,540節。現階段正在完善修改文稿和徵集歷史文獻,收集圖片和照片。同時向社會各界和知名人士、學者徵求意見、建議和批評,以求儘快修改完善本部縣誌,早日出版。
第二部縣誌擬出版時間為2012年
領導班子
主任:(空),
王景龍 職務:副主任
分工:負責業務工作。
機構職能
1、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
2、擬定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撰方案;
3、組織編撰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鑑;
4、蒐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日誌,推動地方志理論研究;
5、組織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
6、負責縣誌的續編、編目、資料徵集工作以及《年鑑》編撰、出版、發行工作。
7、撰寫地方簡史
政策法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志工作條例,為了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全面、客觀、系統地編撰地方志,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地方志,發揮地方志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設定地方志辦公室,編撰第二輪縣誌及綜合年鑑。
通知公告
1、公開徵集文史資料、歷史圖片、照片、文物及相關歷史資料。
為使地方志編撰工作全面、準確的反應明水的實際情況,特向全社會各界徵求意見,蒐集如下資料:1、入志資料徵集。2、歷史文獻、圖片、照片的徵集。1986年以後產生的對人民和國家有特殊貢獻的模範人物、英雄人物及其它重要人物的文字資料和圖片資料;國家、省級領導來明水調研視察的照片及詳細資訊。3、入志人物徵集。縣誌人物篇中,要收錄記載在外地工作的明水籍行政副廳級(包括軍隊副師級)以上領導幹部,在科研及大專院校工作的具有副高以上科級職稱的科技人員。4、文物資料的徵集。
2、真誠約見明水縣設定以來健在的老革命家、老幹部、老黨員、老退伍軍人等明水縣歷史的見證人、當事人及相關人員,歡迎您們關心關懷家鄉,多提供寶貴的文獻資料和親歷的重大歷史事件、事故、英雄事跡和英雄人物。
3、歡迎在外地供職的明水籍人物,你們走出明水,在外地立足創業,歷盡千辛萬苦,打下一片天地,你們為家鄉爭得了榮譽,明水人為你們感到自豪!同時我們沒有忘記你們,希望通過網路帶去我們問候的信息!現在的明水縣已經迎來了一個嶄新的時代,新的一屆黨政領導人,是上級組織下派的優秀年輕幹部,他們從明水的實際出發,高屋建瓴,運籌帷幄,創造了一個溫馨的投資環境,希望你們儘快和明水縣誌辦取得聯繫,我們迫切的需要您回鄉發展,為明水經濟社會的趕超發展做出貢獻,在明水的歷史上留下你們光輝的足跡。
辦事指南
編撰地方志應當做到存真求實,確保質量,全面客觀的記述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編撰地方志積極吸收有關方面的專家、學者參加。專職編撰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地方志書每20年左右編修一次,必須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確定的部門批准,方可以公開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