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祿寺卿鶴洲裴公墓志銘

明光祿寺卿鶴洲裴公墓志銘

 明光祿寺卿鶴洲裴公墓志銘位於連雲港市贛榆區贛馬高級中學院內碑廊中。楷書,御史何寬撰文,潘季馴書。碑寬62厘米、高251厘米、額徑13×17厘米、字徑2×2厘米,方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明光祿寺卿鶴洲裴公墓志銘
  • 所屬年代:明代
文物特徵
時代為明萬曆年間。刻文記敘了裴天祐的生平事跡,讚揚了其為官清正廉潔、為政務在厚民、為人金精玉潔的品行。碑文為“公姓裴氏,諱天佑。生有異稟,舉動端凝。年十七補博士弟子員。每試,督學使者必大奇之。癸卯領鄉薦,庚戊,少師石麓李公以修撰校禮,間得公卷,以為傳,亟錄之。公僦居京師需次踰二年,以一仆自隨,若時輩所為乞差廣交紛華之態,公恥弗屑也。為建安令,誓不以膏腴白潤,汰供億,薄贖鍰,革火耗,食御如寒士泊如也。其所為政,務在厚民,凡閭市郵傳所疾苦末便者,悉建議罷去,尤嫻習法,比吏不敢欺。是時,閩令長無如建安良,於是,觀風使者交薦公,征拜御史,居無何按,催河南、陝西、四川三省之逋,公憐民力絀所,至程督有司仍寬假之,不忍急棰楚,又奏捐去數萬金,卒之事以濟而民不傷,公之功也。巡撫山東,時東土乘苛,察之弊吏,民重足。公曰:‘焚忌及玉,刈戒傷根,吾何忍?’案行諸郡邑,惟貪墨暴戾恣瞄甚者務去之,網亦少疏焉,東人欣欣然,若大冬之遇春也。公長厚,持大體,而執法不可撓,名炳炳台中。由是司大計,典京畿,巨差必以屬公。公綜核罔弗,當上意,遂拜大理右丞、左丞,晉右少卿,詳讞庶獄,明允人以為不冤石。逾年,擢光祿寺卿,寺幫多冗濫,公銳意裁汰。有詔徙南,遂上書乞歸故里,俟命竟亦不南也。公長軀偉貌,抑抑溫溫,絕口不談人短,聞人之善輒擊節嘆賞。自弱冠至白首,自為諸生至上大夫,行誼粹乎若金精玉潔,無類也。”裴天祐,字順之,號鶴洲,明代贛榆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 進士。歷官建安(今福建省建甌縣)令、監察御史,巡按河南、陝西、四川、山東。拜大理寺右丞、左丞, 晉右少卿。逾年擢升光祿寺正卿,終致仕歸里。何寬(1514-1586),字汝肅,號宜山,明柵浦(臨海城關)人。何寵弟。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進士,授南京刑部湖廣司主事,歷任浙江司員外郎、廣東司郎中。出任成都知府,治績顯著。嘉靖四十一年(1562)吏部考核第一,升任湖廣按察使, 後以政績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隆慶年間,出任福建巡撫。後歷任右副都御史、工部右侍郎、南京刑部尚書、南京吏部尚書。因與權臣張居正不合,辭官返鄉。著有《宜山集》十八卷。潘季馴(1521-1595)字時良,號印川,湖州烏程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 進士。初授九江推官,後升御史,巡按廣東,嘉靖四十四年(1565),由大理寺左少卿進右僉都御史,總理河道。次年加右副都御史,尋以丁憂去。隆慶四年(1570),河決邳州、睢寧,起故官,再任總河,後遭勘河給事中雒遵劾,罷去。萬曆四年(1576)夏再起官, 巡撫江西。次年召為刑部右侍郎。萬曆六年(1578)夏,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總理河漕,萬曆八年(1580)春,加太子少保,進工部尚書,九月遷南京兵部尚書。萬曆十一年(1583)正月,改刑部尚書。張居正身後被抄家,潘季馴上疏明神宗說,“治居正獄太急”,“至於奄奄待斃之老母,煢煢無倚之諸孤,行道之人皆為憐憫。”後被御史李植劾以黨庇張居正,落職為民。萬曆十六年(1588),復官右都御史,總督河道, 萬曆十九年(1591)冬,加太子少保、工部尚書兼右都御史。次年,以病辭休。歸後三年卒。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