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南京學術人物傳》是一部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綜合性的人物傳記,融思想性、學術性、知識性於一體,是供廣大讀者使用的學術資料參考書。《明代南京學術人物傳》選錄範圍是,凡有明一代原籍南京,也包括寓居南京,學術上有所建樹,產生較大影響的知名學者,均在選錄之列。選錄的學術人物,包括思想家、科學家、經濟學家、政治學家、教育學家、歷史學家、文學家、藝術家、藏書家、地方文獻學家,等等。堅持歷史唯物主義原則,正確地為傳主立傳,實事求是,不溢美,不隱惡,不誇張附會。對所寫人物以記行、記事、記言為主,觀點寓於史實材料中。排列順序,依其生年先後排列;生年無考者,以在世年代先後為序。傳記中所敘事實,力求翔實可靠。凡記載有分歧的,或作必要的考證;或採擇一說;或存疑待考。
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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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清代南京學術人物傳》出版之後,《明代南京學術人物傳》即將出版。南京社會科學院常務副院長周直教授囑余為序,事涉桑梓,敢不命筆。
在我國歷代封建王朝中,朱元璋所建立之政權,頗得史家稱道,孟森即云:“中國自三代以後,得國最正者,唯漢與明。匹夫起事,無憑藉威柄之嫌;為民除害,無預窺神器之意。”朱元璋於元順帝至正十六年(1356)攻占江寧,改稱應天府。1368年朱元璋政權建立,國號大明,年號洪武,以應天為南京,洪武十一年(1378)稱京師。這是歷史名城南京首次作為大一統政權之京城,前此建都南京的三國吳、東晉、宋、齊、梁、陳、南唐均為偏安一隅之政權。明成祖朱棣於永樂十八年(1420)詔示天下,遷都北京,但南京作為明王朝首都也有數十年之久。其後,又復稱南京,作為明王朝留都,中央機構仍保留不動,唯官員人數略有減少,如六部缺左侍郎等,而國子監和科道官員齊備。直至明亡清興,南京改稱江寧府。由此可見,明朝與南京的關係極為重要。
朱明王朝自洪武元年(1368)至崇禎十七年(1644)甲申之變,有國二百七十六年,其後南明四帝又延續十八年之久。明王朝開國皇帝朱元璋起自草莽,深知社會弊端、小民困苦,建國之初,採取寬鬆政策,以恢復生產、穩定社會為政要,採取和實施發展生產、興隆文教、有利於國計民生的種種措施,無論物質文明建設還是精神文明建設,都取得了很大成績。僅以南京地區而言,朱元璋建都之初,即徵調二十萬戶工匠,以二十一年工期構築了舉世聞名的南京城垣。明初,南京人口多達四十七萬三千餘,手工業者近二十萬,匠戶有四萬五千戶,占全國二十三萬戶五分之一。商業、手工業有了相當發展,三山門等城外瀕水之處還設立塌坊—貯存商品的倉庫,以利貿易。城內百貨有專賣街市,如弓箭在弓箭坊、木器在木匠營、顏料在顏料坊、錦繡在錦繡坊,等等。這些街市名稱,至今未變。當時東起大中橋,中經鎮淮橋,西至三山門,秦淮河兩岸商鋪林立,百貨紛陳。明人所繪《南都繁會圖卷》畫面上,有一百零九種店鋪招牌。市面如此繁榮,是與生產發展分不開的。江、浙兩省的漕糧占全國四分之三,糧食產量極豐;僅緞機即多達三萬張,可見南京紡織業之興盛。
明統治者於發展生產同時,又大力興辦文教。據《南雍志》所記,洪武十四年(1381),開始在雞明山陽建國子監,有正堂一座及支堂六座,每座支堂有屋十五間;學生所住號舍多至一千餘間;尚有日本、高麗、琉球、暹羅等國留學生專用宿舍;最多時學生有九千餘人,官師四十餘人(祭酒、司業、五經博士、助教、學正、學錄、典簿、典籍等);教授內容除四書五經、律令、書數、大誥以外,還有少數生員專習外國語;並設有歷事之法,類似今日之實習。規模之宏大、制度之完備,堪稱當時世界一流。除國子監外,南京還有府、縣學以及私人講授之書院,最著者有崇正書院、新泉書院等。同時,永樂遷都前,鄉、會試均在南京舉行;遷都後則為江蘇、安徽士人參加鄉試之所在。三年一次的鄉試,東南俊傑之士雲集南京,參加考試。在參加鄉試之餘,彼此以文會友,切磋學問。還有國外學者也來南京講學,如德國數學大師
克拉維斯(1537—1612)弟子、傳教士利瑪竇曾於萬曆十一年(1583)來我國傳教,與徐光啟合譯《幾何原本》前六卷;又與李之藻合作,根據克拉維斯《實用算術概論》和程大位《算法統宗》編譯成《同文算指》。利瑪竇曾於萬曆二十七年(1599)來南京與福建泉州人、進步思想家李贄相晤,交流學術。由於來往文士極多,南京文風極盛,並且帶動了印刷業的繁榮,國子監中存有宋元以來江南各地板刻,多次刷印,稱為“南監本”。三山街一帶書坊極多,如世德堂、富春堂、繼志齋等所刻圖書行銷全國。總之,建國之初為京師、爾後為留都的南京,無論是物質文明還是精神文明都呈現一派繁榮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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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明代南京學術人物傳》序
●凡例
●浙東兩大儒 修史金陵城
——宋濂、王禕傳略
●“渡江策士無雙 開國文臣第一
——劉基
●權高位重的勛臣 勉為其難的文人
——李善長
●天才絕特 變元開雅
——高啟
●“讀書種子”的血腥悲劇
——方孝孺的人生道路
●布衣詞臣 功鑄《大典》
——《永樂大典》都總裁陳濟
●台閣重臣 文壇巨擘
——楊士奇
●福兮禍兮“奪天手”
——明初才子、一代名臣解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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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國基未穩,李善長就與劉基裁定律令,以使朱元璋依此建立正常的統治秩序。朱元璋初下武昌時,即下令議定律令,至正二十七年(1367)冬十月命李善長為律令總裁官,劉基、楊憲等二十八人為議律官修訂律令。朱元璋鑒於唐宋都有成律斷獄,而元不仿古制,惟取便宜行事為標準,致使胥吏依違其間,滋生弊端,便諭之曰:“法貴簡當,使人易曉。著條緒繁多,或一事兩端,可輕可重,吏得因緣為奸,非法意也。夫納密則水無大魚,法密則國無全民。卿等悉心考究,日具刑名條目以上,吾親酌議焉。”(《明史·刑法志一》)後朱元璋每次上西樓,都召諸臣賜坐,議論律令,李善長因之請法律務求寬簡,自大逆以外全予革除。十二月,書成,共為令一百四十五條,律二百八十五條。李善長稟朱元璋親自閱視,朱元璋恐百姓不能周知,又命大理卿周楨等人取所定律令,自禮樂、制度、錢糧、選法之外,把民間所行之事分類編寫,訓釋其義,頒行郡縣,取名《律令直解》。朱元璋觀其書後非常高興地說:“吾民可以寡過矣。”(《明史·刑法志一》)劉惟謙則在以往律令基礎上起草《大明律》,每奏一篇,朱元璋即命書於牆上,親加裁酌。洪武七年(1374)二月成,篇目一準唐律,受唐律影響較大,這也體現了朱元璋“懲元縱弛之後,刑用重典”的指導思想。後朱元璋屢次下詔,對《大明律》加以厘定,至三十年“始申畫一之制”(《明史·刑法志一》)。
李善長在率領文武群臣奉表請朱元璋稱帝的同時,又親自製定朱元璋即位的各項禮儀。他還親自書寫“天下太平至,皇帝萬歲”作為儀仗的前導旗幟。至正二十八年(1368)正月初四日,朱元璋上祀天地於南郊,即皇帝位。李善長領百官和都民耆老拜賀舞蹈呼萬歲。祀畢,明太祖詣太廟追尊四代祖父母、父母為皇帝、皇后,再祭告社稷。在奉天殿受賀後,李善長捧金冊玉璽立馬氏為皇后,世子標為太子,再分封諸王。這整個過程始終由李善長充當大禮使。
為教育皇太子,朱元璋又置東宮官署,以李善長為太子少師,並授銀青光祿大夫、上柱國錄軍國重事。同時下令在宮中建大本堂,取古今圖書置其中,延名儒教太子及諸王,選才俊之士充伴讀。他要求李善長等人要注重對太子的品德教育,用儒家思想加以正確引導,使之不受私慾蒙蔽。朱元璋認為:“蓋師者,所以模範學者,使之成器。因其材力,各俾造就朕諸子將存國家天下之責,功臣子弟將有職任之寄。”所以要求他們“教之之道,當以正心為本……卿等宜輔以實學”(《明實錄·太祖實錄》卷四十四)。李善長等乃反覆講授二帝三皇,相傳“心法”,申明正心治國之要。
洪武元年(1368)五月,太祖巡視汴梁,留李善長據守南京,其間大小事務皆由其按定規、據時勢自行處置。此後,朱元璋更把除軍事外的一切朝廷事務統歸李善長掌管。九月,李善長奏定六部官制,部設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各有定品,分理庶務。十二月,定官民喪服之制。二年(1369)正月承制命有司立功臣廟於雞籠山。其他諸如制定三師朝賀東宮儀禮、功臣爵賞、榷設科賦、給恤死者等,事無巨細,悉由李善長行之。
李善長裁定典禮、刑賞、封拜之時,在帝國文化事業上亦頗有建樹。纂修《元史》可以說是洪武初文化建設的一件盛事。明太祖為懲“元雖亡,國事當記載。況史紀成敗,示勸懲,不可廢也”之戒(《明實錄·太祖實錄》卷三九),於洪武二年(1369)二月正式下詔,命李善長為監裁,宋濂、王柿為總裁,征山林逸士汪克寬等十六人開局於天界寺,以元《經世大典》、十三朝實錄等書為參考,並命各地蒐集有關故元人物傳記資料報送京師。八月書成,李善長奉《進{元史)表》,闡述著述意旨,發凡體例,宣稱“皇帝陛下奉天承運,濟世安民。建萬世之丕圖,紹百王之正統。大明出而爝火熄,率士生輝;迅雷鳴而眾響銷,鴻音斯播”。這段話中可以看出,李善長統率士人纂修《元史》意在樹立朱明王朝的正統地位,宣告新建立的明王朝是“天命”所歸,人心所向,以斷絕元朝殘餘勢力復辟故元之心和攘奪宣傳優勢,爭取眷顧舊元士人的歸附。從當時的政治、軍事形勢出發,強調改朝換代的合理性,宣揚自己是“天命所歸”的正統政權及獲取多數士人的支持,無疑是明朝的當務之急,這也正如邱樹森所說:“明太祖朱元璋擔心殘元勢力捲土重來這是很自然的。於是發動一場元朝已亡,九州統一的輿論戰、心理戰和政治戰,實在是時局的需要,……”(邱樹森《關於(元史)修撰的幾個問題》,《賀蘭集》)洪武三年(1370)二月,朱元璋命續修《元史》,七月,書成。《元史》成書雖較草率,但綜觀之,仍大體上反映了有元一代的歷史狀況及治理得失,勾勒出了元朝作為中國歷史上頗具特點的一個階段的概貌。而且也基本上達到了客觀總結元朝滅亡的經驗教訓,並以之作為明朝施政借鑑的目的,以及通過徵召山林逸士參加修史,從而在較大程度上實現了朱元璋羈縻籠絡對新王朝尚處於觀望、敵視狀態的士人的政治意圖。
朱元璋初定天下,百廢待興,他首先想到要制禮訂樂,議定典章制度。他認為“禮義道敬,樂以宣和,不敬不和,何以為治?”(《明實錄·太祖實錄》卷六六)吳元年(1367),朱元璋開律、禮、誥三局,征四方處士,令李善長領之分典共事。洪武元年(1368),又命中書省暨翰林院、太常司定擬祀典,緒司乃歷敘沿革之由,酌定郊廟議以進。朱元璋還多次下令議禮,命李善長、宋濂等編輯成書,同時又詔郡縣舉高潔之士徐一夔等至京師同修禮書。洪武三年(1370)九月,李善長領制的《大明集禮》成,詔刊行之,是書準吉、凶、軍、賓、嘉五禮而益以冠服、儀仗等,其下各有具體數目。凡升降儀節、制度名數、明先聖之道無不備載,使吏民舉止有禮可依。朱元璋在位期間,共制禮書《祖訓錄》《孝慈錄》《存心錄》等多種。對於李善長等人的貢獻,查繼佐在其所著《罪惟錄》中說到:“諸大典制,皆基與左丞相李善長、學士宋濂稽定。”
序言
在我國歷代封建王朝中,朱元璋所建立之政權,頗得史家稱道,孟森即云:“中國自三代以後,得國最正者,唯漢與明。匹夫起事,無憑藉威柄之嫌;為民除害,無預窺神器之意。”朱元璋於元順帝至正十六年(1356)攻占江寧,改稱應天府。1368年朱元璋政權建立,國號大明,年號洪武,以應天為南京,洪武十一年(1378)稱京師。這是歷史名城南京首次作為大一統政權之京城,前此建都南京的三國吳、東晉、宋、齊、梁、陳、南唐均為偏安一隅之政權。明成祖朱棣於永樂十八年(1420)詔示天下,遷都北京,但南京作為明王朝首都也有數十年之久。其後,又復稱南京,作為明王朝留都,中央機構仍保留不動,唯官員人數略有減少,如六部缺左侍郎等,而國子監和科道官員齊備。直至明亡清興,南京改稱江寧府。由此可見,明朝與南京的關係極為重要。
朱明王朝自洪武元年(1368)至崇禎十七年(1644)甲申之變,有國二百七十六年,其後南明四帝又延續十八年之久。明王朝開國皇帝朱元璋起自草莽,深知社會弊端、小民困苦,建國之初,採取寬鬆政策,以恢復生產、穩定社會為政要,採取和實施發展生產、興隆文教、有利於國計民生的種種措施,無論物質文明建設還是精神文明建設,都取得了很大成績。僅以南京地區而言,朱元璋建都之初,即徵調二十萬戶工匠,以二十一年工期構築了舉世聞名的南京城垣。明初,南京人口多達四十七萬三千餘,手工業者近二十萬,匠戶有四萬五千戶,占全國二十三萬戶五分之一。商業、手工業有了相當發展,三山門等城外瀕水之處還設立塌坊—貯存商品的倉庫,以利貿易。城內百貨有專賣街市,如弓箭在弓箭坊、木器在木匠營、顏料在顏料坊、錦繡在錦繡坊,等等。這些街市名稱,至今未變。當時東起大中橋,中經鎮淮橋,西至三山門,秦淮河兩岸商鋪林立,百貨紛陳。明人所繪《南都繁會圖卷》畫面上,有一百零九種店鋪招牌。市面如此繁榮,是與生產發展分不開的。江、浙兩省的漕糧占全國四分之三,糧食產量極豐;僅緞機即多達三萬張,可見南京紡織業之興盛。
明統治者於發展生產同時,又大力興辦文教。據《南雍志》所記,洪武十四年(1381),開始在雞明山陽建國子監,有正堂一座及支堂六座,每座支堂有屋十五間;學生所住號舍多至一千餘間;尚有日本、高麗、琉球、暹羅等國留學生專用宿舍;最多時學生有九千餘人,官師四十餘人(祭酒、司業、五經博士、助教、學正、學錄、典簿、典籍等);教授內容除四書五經、律令、書數、大誥以外,還有少數生員專習外國語;並設有歷事之法,類似今日之實習。規模之宏大、制度之完備,堪稱當時世界一流。除國子監外,南京還有府、縣學以及私人講授之書院,最著者有崇正書院、新泉書院等。同時,永樂遷都前,鄉、會試均在南京舉行;遷都後則為江蘇、安徽士人參加鄉試之所在。三年一次的鄉試,東南俊傑之士雲集南京,參加考試。在參加鄉試之餘,彼此以文會友,切磋學問。還有國外學者也來南京講學,如德國數學大師
克拉維斯(1537—1612)弟子、傳教士利瑪竇曾於萬曆十一年(1583)來我國傳教,與徐光啟合譯《幾何原本》前六卷;又與李之藻合作,根據克拉維斯《實用算術概論》和程大位《算法統宗》編譯成《同文算指》。利瑪竇曾於萬曆二十七年(1599)來南京與福建泉州人、進步思想家李贄相晤,交流學術。由於來往文士極多,南京文風極盛,並且帶動了印刷業的繁榮,國子監中存有宋元以來江南各地板刻,多次刷印,稱為“南監本”。三山街一帶書坊極多,如世德堂、富春堂、繼志齋等所刻圖書行銷全國。總之,建國之初為京師、爾後為留都的南京,無論是物質文明還是精神文明都呈現一派繁榮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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