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地區國家稅務局

昌都地區國家稅務局

昌都地區國家稅務局是昌都地區的政府部門,主要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西藏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都地區國家稅務局
  • 地址:昌都
  • 性質:政府機關
  • 主要職責:確保完成稅收任務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機構職能,稅局地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西藏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實施辦法。
2、根據西藏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工作總體部署,制定本地區稅收發展和年度工作計畫,並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
3、負責本地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地方各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4、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監督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本地區的稅收執法情況及稅收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6、負責本地區稅務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7、負責本地區稅務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8、負責本地區稅務系統科級以下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9、負責本地區稅務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局機關黨務、工會、青年和婦女工作。
10、負責本地區稅務系統紀檢監察工作。
11、負責本地區稅務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12、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法規,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和稅收新聞報導工作。
13、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和地委、行署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張增民
黨委委員、副局長:張先強
黨委委員、副局長:旦木瓊
黨委委員、副局長:白永
黨委委員、副局長:陳群瑛
黨委委員、紀檢組長:文龍
黨委委員、總經濟師:寧建軍

機構職能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局地址

西藏昌都縣馬草壩85號
西藏昌都地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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